社会期待已久的《精神卫生法》近日有了新的进展。据《南方农村报》报道,5月21日,精神卫生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生导师刘协和透露,最新修改的《精神卫生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出,《精神卫生法》最快有望在年内出台。全国人大精神卫生立法调研组成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力近日近日也透露,《精神卫生法》草案,有望规定强制收治精神病人需要复核诊断,以免因诊断不当或其他目的导致正常人住进“疯人院”。 我国的《精神卫生法》已经历经24年共十次修改,这一历程充分显示出了它背后更为复杂的现实背景。从当前社会对精神卫生立法的呼吁和期待来看,《精神卫生法》基于两点,一是在社会发展和转型的过程中,精神障碍者作为一个社会中相对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治疗、救济、就业、不受歧视和虐待等合法权益有待法律保障。二是在各种形式的利益冲突中,精神病院收治乱象一再引起社会强烈关注,一些地方将上访者强制送进了精神病院,个人由于利益纠纷被关进精神病院的案例也一再出现。在民众的权利保护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后一个问题无疑更加突出,仅仅冀望于一部精神卫生领域的专业立法来加以解决还远远不够。 精神卫生立法的主要目的,是要全面保障精神障碍者的合法权益。严格地说,一个正常的人被别有用心地强制送进了精神病院,是一个正常人的权利受到了公权力或他人侵害,这样的权利保护本应在现有法律之下得到解决。 由于精神疾病在病理上的特殊性,把正常人强送精神病院之恶在于,它不仅意味着对一个正常人强行作出了疾病医学结论,也隐含着对他的思维能力和行为的正当性的进行了质疑乃至否定的道德判断,精神病院也由一个进行精神治疗和康复的机构直接演变成了一个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机构。基于这样的病灶,将要出台的《精神卫生法》中有望开出了强制收治精神病人需要复核诊断的药方,但如果不对公权力加以限制,不杜绝金钱的腐蚀,不维持司法的公正,只将希望寄托于医生的复核诊断未免过于简单。因为上访者被强送精神病院的事例早已经告诉我们,一旦公权力被滥用,精神病院的诊断就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块橡皮泥,任由强权一方随意拿捏和书写。 对人类精神卫生的重视程度,标志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这种文明首先在于,我们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权益保护必须以精神疾病的严格和科学的诊断和确认为前提,精神疾病的诊断和精神病院对于患者的收治必须不被医学之外的任何人为因素所干扰和决定。而要做到这一点,让公权力严守边界,让法治的威信彻底树立无疑更为重要。 2009年06月17日 07:34汉网-长江日报 |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阳光工程 ( 京ICP备10041392号-1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二街8号1510 邮编:100080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99号 )
GMT+8, 24-11-22 19:51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