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
发表于 13-7-10 18:05:00
17# 够了够了
10年修订了一次,12年又把疾病种类修订了。
说明调整不是没有可能的。事已至此是我的事已至此。
另外关系到这么多人的权益,还是要去努力争取的。
所谓“纠缠”若是对于某个个体,是十分有伤害的。
对于体制和庞大的政府机构、大型企业,则是十分重要的调节方式。
纠缠的方式也有多种,投诉、建议、非暴力不合作方式等等
体现另外一种声音,另外一种态度。
没有这些纠缠,就没有客观和民主公正的行为。
虽说在这种大环境下,成功机会十分渺茫。我能接触到最合适资源,还是要尝试一下。
在英美,谈锂盐色变的情况比比皆是,但还不至于到给人id上打标签的程度。
真之
发表于 13-7-10 18:36:37
哎、、哎,可悲啊!不知道我会不会被调查
悠然旋律
发表于 13-7-11 06:19:19
确实,政府决策完全不考虑这样对个人照成的不利影响
幸福甜蜜蜜
发表于 13-7-11 06:42:24
以后看病不能用实名了,现在才发现自己太真实了呵呵,以后看病就用假名呵呵
foresteyes
发表于 13-7-14 01:11:46
好恐布, 回到甚么時代了, 還好在我在香港。
claire
发表于 13-7-14 05:11:12
上海不会也这样吧{QQ1}
qwfy5050
发表于 13-7-16 12:23:08
呃……申请特殊病种的人不是全完了,有备案有记录。
lanmin
发表于 13-8-8 21:29:31
我想弄个精神病证
时光倒流
发表于 13-8-9 10:59:03
不要太纠结这个事情。社会在进步,人们对抑郁症的认识也逐渐客观。
某种程度上说,周围的人知道病情对你的健康或许是有利的。
翠星石
发表于 13-8-9 14:21:59
准备去北京找工作的压力山大,这样只能放弃治疗了吗?
alexwang
发表于 13-8-10 23:44:54
政府随时可以拿到精神病医院的档案,可以掌握所有在医院就诊的精神病人信息,这不难的。不止北京这样,全国都是,去年我妈跟我说政府人员来通知说今后要定期随访,我当时就感觉过不了多久街坊就都知道了,后来想想,知道就知道呗,我一年也不回去几次,而且回去表现也特别孝顺特别懂事,旁人也不能说我什么。不过说回来,那些工作在本地居住在家的人就惨了,街坊知道后总会留意你的举动,一些正常人也会有的行为会被他们定义成”异常”在背后指指点点。病友们应该联合起来去反映这些问题,让主政者知道“对重性精神病人随访可以理解,但执行者要严格保守秘密,而且走访不能扩大化到病情轻微没有暴力倾向的患者,需要立法对泄露精神病患者隐私的人员要严厉惩罚”
白白
发表于 13-8-17 13:11:16
是啊,可是这是“病友们”,你有“重大精神疾病”。人家还会听你的意见,他们会觉得我们头脑不清醒,病态,没有民事能力。
这是精神类疾病患者最难受的一点,正常人被送到精神病医院去怎么良好表现也出不来,为什么,当你被认定是精神类疾病,所有的表现都是不正常的。
病人家属反映反映还差不多。
街道大妈的职业是八卦和窥隐私,副业才是维持社区秩序。
小丁
发表于 13-8-17 21:43:41
努力哇~等混成“白总”啥东西都洗白咧~
白白
发表于 13-8-17 21:47:32
就怕还没混成“白总”,就拜拜啦。
赶上丁爷刷屏回帖,赶紧回个。{QQ42}
xitaipulan
发表于 13-9-2 08:19:22
本帖最后由 xitaipulan 于 13-9-2 08:23 编辑
白总文化程度蛮高的嘛,事已至此,也不必伤心了,也不只一个病友是这样,貌似武汉我还没遇到,但愿一切如我们所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