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特特 发表于 11-11-25 18:33:53

请问懂法律的病友,需不需要我开一个病情诊断上交单位?

在国企工作了十几年,因病折腾了两次,这次(第二次)折腾完之后,单位负责人说让我拿出诊断来吧,要不不情愿给我再次安排工作。
      不知道有没有病友发生过类似的情况?
      如果上交了病情诊断,那么领导就有了把柄,怎么安排我这个病人怎么是了,毕竟咱的病情凭据在人家手里,很可能安排很差的工作;
      如果不上交病情诊断,那么下次再闹腾(躁狂)起来后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否得被国企开除?
   请熟悉法律知识或在新劳动法颁布之后经历过类似事情的病友研究后告知。
      万分感谢!这关系到我们这些病友的工作权利和日后生活道路。
      盼高手、智者、法律工作者、过来人等等朋友帮忙分析解释。

岁月流年 发表于 11-11-26 11:32:40

我不是高手 、智者、法律工作者 ,也不是过来人,我是等等朋友其中的一个。

建议您给领导送点钱。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社会就这样,到哪都一样。用法律跟党讲道理太难。你犯错误了,处分轻重全凭领导一句话,他的一句话,要说能改变你的命运有点重,最起码能改变你的生活质量,。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祝你能把事情处理好。

发表于 11-11-26 16:56:49

本帖最后由 乐 于 11-11-26 17:00 编辑

楼上所说极是,什么制度规章都是死的,人是活的
拉拉关系,给好处,再诉下苦,博点同情

小特特 发表于 11-11-27 19:54:24

没人关心这个问题?

智空 发表于 11-11-27 20:31:22

没太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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