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心理障碍(转自七彩谷)
性心理障碍是指以异常行为做为性满足主要方式的一组性行为障碍的总称,一般此类性变态是指在有正常异性个体存在或可能获得的前提下出现的,境遇性的类似情况不属性变态。(一)同性恋
这是指在行动中或幻想中,喜欢与同性个体发生性关系的癖好,通常以同性个体作为性恋和性欲满足的对象,而对异性却反感厌恶,但满意自己的生物学性别。同性恋者以抚弄阴部、乳房刺激、身体接触、口淫、相互手淫为常见方式,肛门交媾(鸡奸)较少见。男性同性恋通常不持续很长时间,特别是到了中年时期取得相近年龄性伙伴更加困难,因此,他们此时多产生孤独、焦虑、抑郁和神经衰弱的症状。女性同性恋者多可与同性恋对象形成较持久的性关系,但多数女性同性恋者在生活的某些时候可以从事异性恋生活,甚至因此取得部分性满足,有的还可以与异性结婚。
同性恋者在其早期的生活环境中,较其他人受到更多反性欲行为的影响。他们的父母不鼓励与异性成员间任何私下的、直接的个人联系,使孩子意识到非性爱的接近可能引起性爱的亲密。父母对自己异性的敌意和怀疑态度也会阻止子女接近异性而使之转向同性。具有反性欲心理的少男少女,由于心理和身体条件的影响,在其后的成长中如果屡遭挫折,特别是在异性恋中经常受到拒绝和挫败的人,最终导致自尊心和自信心缺乏。真性同性恋者自认为同性恋行为难以纠正,对异性有异常的忧虑,对异性恋关系有不可抗拒的恐惧。种种原因使同性恋者强迫自己继续从事同性恋活动。 (二)乱伦
一般是指在一定家庭成员之间的为习俗所不容的性关系。现代社会的乱伦范围主要特指对象为子、女、父、母等的近亲乱伦。在所有乱伦行为中,父女之间的性关系所占比例最大,其次是兄妹之间的性关系。
乱伦行为的出现都有一定的主观和客观因素。从主观因素方面来说,乱伦者多有一些心理异常或变态的倾向,或者有某种精神疾患,而且多染有吸毒和酗酒等恶习。乱伦的父亲大多是猬琐无能之辈,性格孤僻,缺乏安全感和责任感,心情抑郁。乱伦者的内心世界中往往充满了自我想象和自我崇拜,他们把孩子视为自己可以随意占有的“财产”。甚至认为自己的行为根本不属于乱伦。大多数乱伦者的性机能都发育正常,而且有着正常的性欲望。他们一般不属于犯罪型人格,只是由于外界多种因素的影响才使他们陷入性罪错的泥坑。这种影响大概从他们一降生人世便开始了。
从客观因素方面来讲,乱伦者往往生活于不正常或不幸福的家庭关系之中,而乱伦行为在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影响是十分明显的,这种行为模式往往会世代相传。这些早期家庭生活中的影响构成了他们后来堕入乱入乱伦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经济及教育状况与乱伦行为之间有一定关系。生活在下层社会而且受教育较少的人更容易卷入乱伦行为。不过也有不少家庭条件优越而且受过良好教育,在社会上受人尊敬的人涉足乱伦行为。
夫妻关系的不平等或不融洽是产生乱伦行为的重要诱因,在许多父女乱伦的案件中,父亲在家庭生活中受压抑而且比较次要的一方,虽然他很可能承担着为家庭提供经济收入的职责,但却不能成为家庭中感情和精神上的支柱。从心理模式来看,这种男子似乎把配偶看成了母亲,他往往更象在妻子家寄宿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强有力的性交伙伴。这种父亲可能在生理或心理上缺乏男性特征,而他的妻子无论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还是夫妻性生活上都表现得比他更为积极主动。但这种人的妻子往往也不满足这种不平等的婚姻关系,于是便外出另觅新欢以满足自己生理和心理的需要,而丈夫则逐渐把情感转移到女儿身上寻求补偿。若母亲离家出走,女儿承担起主妇角色,父女关系加强,在他们之间便很可能产生某种形式的性关系,一旦如此,父亲的情感就会完全集中在女儿身上,有时父亲会把子女看作自我生命的扩展,把对子女性的虐待视为对自己的一种惩罚;有时又把子女看成其妻子生命的扩展,从而把对妻子的怨恨迁移到子女身上。而在丈夫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家庭,妻子在经济和精神上过分依赖自己的丈夫,或在关系复杂的家庭,如继父与女儿之间,如妻子有性功能障碍等其它原因,丈夫将性对象转向女儿,母亲只得默许。
据近年的调查表明,大多数父女之间的乱伦行为都是在女儿十岁以下时开始的,不过此时的乱伦行为不太容易被人们发现。还有越来越多的案例证明男孩子也可以成为父亲等男性亲人的性行为对象。男孩子有时也会受到母亲或其他女性亲属的性侵害。母子乱伦虽少见,但确实存在,在当今男性文化传统仍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母子乱伦关系往往被人们所掩饰了。与父女乱伦相比,母子乱伦造成的影响小些,人们也多把罪责归到儿子身上。此外,当姐弟年龄差距较大时,也会出现男子受侵害的乱伦行为。
乱伦行为方式可以分为身体接触型和非身体接触型两种。大多数乱伦行为都属于接触型,其具体行为可以包括亲吻、爱抚、触摸生殖器官和性交等。非身体接触型的乱伦行为包括露阴、窥阴、色情语言和让孩子旁观的各种“性游戏”等。一般来说,大多数侵害者都是中年人或老年人,他们更多地采用爱抚的手段来达到性的满足。开始可能只是一般的身体接触,以后逐渐集中于性器官,直至达到某种形式的性交。年轻的侵害者常倾向于选用暴力对待受害者,有的乱伦行为实际上已以演变为虐待狂式的行为。
乱伦受害者的征象包括身体、行为和语言方面的表现。身体征象包括阴部的血肿、撕裂、发炎、触痛或擦伤,处女膜破裂,排尿困难,怀孕,感染性病,以及经常做恶梦等。行为征象包括离家出走,酗酒或吸毒,举止轻挑或行为放荡,喜欢单独活动或拒绝交友,在家中的多个孩子中享受特殊优待等。语言征象指受害儿童在无意中流露出对家庭或某个家长的特别怨恨或惧怕。
一般来说,被父亲奸污的女儿是不愿意主动报案的。一方面,她们害怕父亲遭到惩得、家庭破裂和自己被赶出家门,也担心自己的话无人相信,并受到更为残酷的折磨,本人和家庭声名狼籍。另一方面,她们对这种行为的性质后果并不明确。因为乱伦与强奸不同,往往都有一个缓慢渐进的发展过程,所以受害者往往被迷惑住了,她们不知道父亲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正当,是否属于爱的范畴,甚至会在内心里千方百计为父亲的行为辨解和开脱。而且,这种行为本身也不仅仅产生痛苦,许多乱伦行为的同伴之间都表现出相当的爱恋、理解、幸福和心理平衡。于是,交织在一起的快乐感和罪责感使她们陷于更难自拔的境地。所以说,乱伦是一种在温情和爱恋掩盖之下的暴力侵害行为。 (三)自恋癖
自恋癖是以自身为性恋对象的一种性变态,常表现为影恋,即以自己的影像为性爱对象,但有时也可以过去的自我或稍变形的自我表象为对象。按专家的观点,一切不由旁人刺激而自发的性情绪的现象都可以叫做自恋,它包括性爱的白日梦,性爱的睡梦,影恋和手淫(自淫、意淫),其中影恋是自恋的最典型的现象。影恋多见于女性,由顾影自怜或自我冥想引起性爱的情绪。许多年轻女子望见水面、镜面及照片中的自我形象,非常骄傲和自豪,孤芳自赏,自己赞美自己,同时引发性兴奋。 (四)梦恋症
梦恋症是把性梦的梦境与现实的实境相混同的状态,把梦境人物当作性恋对象或把自己当成梦境中的性关系的真实受害者。梦恋症大致相当于我国民间传说中的狐魅症、鬼魅症。在青春期的男女,性梦是正常现象。在性梦中体验性活动,男子遗精,女子梦交,有的可进入性高潮。男子在初次性梦发生以前的几个月,大多在睡眠中先经验到阳具的勃起。在婚前求爱的时期里性梦特别多,日有所思的拥抱接吻一类的行为,晚上便有性爱的梦境,结婚以后,这种梦便不做了。在守身如玉或禁欲的青壮年人也常做性梦。情景中的对象角色,往往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子,或曾经见过一面的女子,很少是平时恋爱的对象。无论性梦中的对象怎样的不相干,此对象的一颦一笑,或一些想象的接触,已足以引起性高潮。遗精常是性梦的结果。当其时,做梦者觉得有一个女子在他身边,不过当时的情景总有几分奇幻,几分恍惚,不是普通的语言所能形容的。大体说来,梦境越是生动,色情的成分越是浓厚,则生理上所引起的兴奋越大,而醒后感到的心平气和越显著。有时单有性梦而无遗精,有时遗精发生在梦醒之后,或在半醒半睡之时。
青春期女子的性梦显得散漫零落,似乎极难经验到真切的性交和性高潮。在这些春梦中,女人特别愿意延长那种情景直至清醒,并有试图在清醒后去追忆那梦中的印象。然而唯有经历过性交的女子才会有真正的、发展完全的性梦,这样的性梦才会获得性高潮及其后的舒泰感。
性梦是男女性欲能量发泄的一种途径。在男子,梦遗是一个相当具体而有规律的现象,觉醒后,大多在意识上也不留什么显著的痕迹。极少与现实实境混同起来。若性梦和梦遗过频、或有意识沉溺于性梦活动,无疑对身心健康有影响。在女子,性梦甚至梦交也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有些神经不健全的女子,夜间的梦境比较容易在白天的实境里发生一种回响,甚至于可以把梦境当做实境。这种现象有时可引起法律问题,这种女子可以把睡眠状态当做服了蒙汗药后的麻醉状态,把梦境中的性关系当做强奸。 (五)性幻症
又称性白日梦或性爱的白日梦,是把性幻觉作为性兴奋或性欲满足的主要手段,并成为习惯的一种性变态。患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出现无法摆脱的性幻觉,有时幻影可成为患者倾心的性恋对象。我国历史上或民间传说中的所谓“相思病”大部分可归于此种性变态。
男女自青春期开始即出现性幻觉,那些温文尔雅而想象力特别丰富的青年男女,一方面限于环境,不能结婚,一方面又不愿意染上手淫的癖习,便往往在性幻觉上用功夫。这种性幻觉的产生是一种常态,也是性冲动活跃的一种无可避免的结果。但如果过分发展,无疑会以常态开始,以病态告终,特别是想象力丰富有艺术天才的青年特别容易有这种危险,但结婚后性幻觉便停止或大为减少。
性爱白日梦的主要方式可以叫做“连环故事”的方式。一个人对自己的连环故事总是特别的爱护,往往认为是神圣的精神资产的一部分,决不会轻易公开。在这青少年女子中特别多。故事的开端总是书本里看到的或本人经验里遇到的一种偶然的事,而大抵以本人遇到的为多,从此逐渐推演,有的白日梦富有戏剧与言情小说的意味,男女主角经历许多悲欢离合,然后达到一个性爱紧要的关头。这紧要关头是什么,就要看做梦人的知识与阅历的程度了。也许只是接一个吻,也许是其它更细腻的方式,甚至是性交,均可引起性欲满足。做梦的人不一定进而觅取手淫的快感,白日梦本身即可引起性高潮。年轻女子最常做的爱情梦想就是幻想自己被其恋人所抛弃。
就枕以后,入睡以前,对于编排连环故事的人是最神圣的一段光阴。但有人白天也为梦境所缠绕,以至于妨碍日常的工作。假如白日梦做得太多,甚至到了成人的年龄,还不能摆脱,则是一种不健全的状态。 (六)恋童癖
恋童癖是指一个成年人的性要求和性反应部分或全部有意识地指向那些通常是13岁以下的儿童。目前越来越多的恋童癖者把兴趣放在与那些少男少女发生的性活动上,可称为青春恋。他们的主要选择对象是那些13-15岁的少男和少女。恋童癖主要见于男性,分为同性恋童癖和异性恋童癖两类。性行为方式,同性恋童癖者通常采取口交和肛门交(鸡奸);异性恋童癖者采取口交、肛门交和阴道交媾,采用较多的是阴道交媾。这两类恋童癖者在性交时都会在儿童身上造成外伤和咬痕,有时甚至因为恐惧和羞辱而杀死儿童。恋童癖的病因不明,有认为是心理精神因素所致,如心理上、性心理上、智商低下和精神疾病的影响;也有人认为与身体机能损伤如阳痿、酒精中毒、衰老或大脑损伤等有关。
有人把恋童癖者的心理和性行为分为未成熟型恋童癖、退化型恋童癖和攻击型恋童癖。未成熟型恋童癖对儿童的爱恋仅仅停留在爱抚、抚摸和宠爱的水平上。退化型恋童癖者在早年生活表现正常,与他同辈人一直有关良好的关系,与同龄异性也曾有过性关系。然而在以后的生活中,自我怀疑和幼稚感逐渐滋生,一系列的挫折会使他将性行为转向儿童。这种对儿童的性行为带有冲动性并且常常是把它当做缓解某种生活压力的手段。这种恋童癖者会为他的行为感到苦恼、自责、害臊、甚至有一种犯罪感。
攻击型恋童癖是最具危险性和反社会性的恋童行为,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和亢奋的需要,在行为时往往伴有虐待和暴力。这种攻击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恶意的侵犯。攻击的方式多种多样,往往造成攻击对象严重受伤,感到极度痛苦,甚至造成死亡。此类虐待型的恋童癖者不仅给儿童造成痛苦,而且其行为方式极其色情。他们在虐待行为中常使用枪、刀子、铁管或皮带作为威胁伤害的工具。
还有些恋童癖者仅仅对玩弄儿童感兴趣 ,其中另一些人则扩大了他们的兴趣范围,热衷于拍摄儿童色情照片和录相以及其它非商业性的色情把戏。 (七)恋老人癖
恋老人癖指以老年人为性欲满足对象的一种性变态。恋老人癖者通常对正常成熟异性青年没有性欲望,而嗜恋老年异性,年轻男子娶老妇,年轻女子嫁老翁,没有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左右他们的恋情。实际上,真正的恋老人癖极为少见。这些人在性爱经历方面可能遇到过太多的挫折,或者心理发育方面的缺陷,与老人相处,他们有依托和安全感。 。
(八)恋尸癖
恋尸癖是从尸体获取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在不少文献或文学作品中,把对死亡配偶尸体的固执性爱恋和对异性尸体的嗜好性凌辱行为也作为恋尸癖。狭义恋尸癖仅见于男性,男性恋尸癖习惯上称奸尸癖或奸尸狂。这种人具有与尸体进行性进行的强烈欲望,还有些奸尸狂以保留尸体的某些器官为乐趣,这些器官通常是女子的乳房或生殖器。
多数研究者认为,在奸尸狂身上有一种支配其性交对象的强烈欲望,这种欲望的满足在其性满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尸体绝对不会反抗他们的命令,因此他们宁愿选择尸体作为性交对象。这种人的本性可能是懦弱的,在社会生活中可能是一个屡受挫折的失败者。由于他们无法控制活人的世界,所以便转向了死人的世界,尸体不会拒绝他的要求或嘲笑他的无能。他在这种行为中处于支配的地位,不必担心失败与挫折。奸尸狂者多伴有明显的精神病,或嗅觉障碍。
奸尸狂有不杀人奸尸狂、杀人奸尸狂、假奸尸狂、幻想型奸尸狂、迷恋型奸尸狂等几种。不杀人奸尸狂是最为常见的奸尸狂行为。这种人并不去杀人,而是利用各种机会与已经死去的人性交。某些可以提供接触尸体机会的特殊职业如太平间、停尸房和殡仪馆等处的工作对这种人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杀人奸尸狂是最危险的奸尸狂行为。这种罪犯将其被害人杀死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与尸体性交,既包括正常的阴道性交,也包括肛门性交。因此,这种行为的被害人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其中以女性被害多见。一个杀人奸尸狂可使多人,甚至数十人先后遇害。
假奸尸狂并不真与尸体性交,而是与活人性交,但是性交伙伴必须装成死人。这种情况在正常的夫妻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但鲜为人知。
幻想型奸尸狂也不真与尸体进行性交,他们甚至根本不进行任何真实的性交行为。他们只是在自己的想象中完成奸尸行为。他们常幻想自己获得了一具女性的尸体,然后便与之性交,这想象中获得性快感和性满足。
迷恋型奸尸狂可能也会与尸体进行性交,但是他们似乎更为迷恋尸体的某些器官,于是他们便把死者的某些器官如乳房和生殖器切割下来。他们把这些器官保存起来,并在观看或触摸这些器官的过程中获得性快感或性满足。有些人还会把这些器官随身携带。 (九)恋兽癖
恋兽癖是专以动物为性对象,获取性感满足的一种性变态。人与兽的性交称兽奸。兽奸也并非恋兽癖的唯一性行为,男性恋兽癖者常以对动物有明显施虐色彩的非性交性行为获得性满足;女性恋兽癖者则多从与动物摩擦或令其舐外生殖器而获得性满足。
兽奸多发生在乡村牧场,其中男性多选择母猪、母山羊、女性多选择狗做为性交对象。 (十)恋物癖
恋物癖是直接从异性体表接触的物品中获得性兴奋的一种性变态,多见于男性。恋物癖者通常无法以一个实际存在的完整的异性人为性爱中心,而是对异性穿着、佩带的物品,甚至一些与性无关的物品有性兴趣。恋物癖者因所恋物品引起性联想,性兴奋,借助手淫等达到高潮。物恋对象可以是任何东西,常见的是女性的乳罩、内裤、长裤袜、高跟鞋、雨衣、手绢等,有的对已用过的避孕套感兴趣。恋物癖者对物品的迷恋程度有强弱的不同。典型的恋物癖需要视觉和触觉刺激。有时,仅视觉刺激如色情画或照片中黑色性感的连裤袜、高跟鞋和其它时髦物品等,即可引起对其崇拜者的内心一阵愉快的反应。在端详这些物体时会怦然心跳,引起阵阵骚动。 (十一)器官偏爱癖
器官偏爱癖是指对人体的某个部位或器官产生特殊的色情上的爱慕,可视为为恋物癖的一种特殊类型。美国社会中大多数人都偏爱妇女的乳房,中国古时即有足恋,清代以前有小脚(裹脚)恋。鞋恋(履恋)是由足恋派生同来的。器官偏爱癖者偏爱的对象通常是乳房、大腿、踝关节、秀发,或身体上其它特殊的部位。其中发恋较为常见,个别有杀人后或在尸体上割取乳房、外生殖器等器官者。与恋物癖相同,满足视觉刺激的器官偏爱癖者较为常见。器官偏爱癖者,不论他是处于正常限度还是非正常限度,通常是通过性伙伴的肉体来满足性欲的。 (十二)皮格梅隆癖
皮格梅隆是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国王,他热恋着自己亲手雕的一尊少女像,日夜与其相伴,不理会其它女子的追求。皮格梅隆癖是指行为人对某些模拟人体造型的无生命物体的偏爱,并通过它满足性欲。这些物体的形式人体塑像、塑料玩具娃娃和服装模特等。皮格梅隆癖者对异性可能有一种天生的恐惧心理,甚至不敢与异性独处,而在与非生命物体“做爱”时,就不会产生这种自卑的恐惧心理。这一点可能与奸尸癖者有相似之处。大多数情况下,皮格梅隆癖者与他所眷恋的雕像、充气人和服装模特之间存在着一种休戚与共的关系,这些被眷恋的物体可以启发他们的想象,尤其是那些形象逼真的充气人。 (十二)群淫癖
群淫癖是指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性对象实施性行为时才能获得性感满足的一种性变态。常见的形式是一男与两女或一女与两男进行性交,性行为方式也多种多样,如阴道性交、肛交、相互口淫与手淫等。现代社会中,群淫现象见于某些性流氓淫乱团伙,与群奸群宿及乱交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区别。群淫现象也可见于卖淫活动中。群淫癖者对性行为本身缺乏兴趣,只有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性伙伴进行性活动才能得到最大的性感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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