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mqf 发表于 09-4-16 19:52:35

对武汉大学处理患有心理问题或精神问题学生的若干意义与建议

对武汉大学处理患有心理问题或精神问题学生的若干意义与建议


尊敬的校党委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同志(仅这几位):

本人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中西比较哲学国际班2006级学生。很久之前,我就拟定要写这样一篇意见,但是,由于身体、精力和学校对于我的“谎言”造成的困惑等原因,这篇意见也就一拖再拖,时至今日才与各位见面,本人也不是愿意拖得这么久,而是客观条件并不允许我更早来向校级主管领导反映。

首先,由于本生所在院系,哲学学院有关责任人声称其会妥善处理本生的意见,但是,每每其给予的妥善意见都是令人啼笑皆非,甚至连责任人自己也不得不说“经不起我每次的冷嘲热讽了。”我且当这是在赞美我对于事态实际情况的正确分析使责任人同志们深感自己的无能而做出的反应。

其次,由于本生之家长及本生之所处之文化环境影响,也使这篇意见来到各位面前有所拖沓。本生家长收到学院给予本生在校的表现的反馈,惶恐之极,倾全家族之力,力劝本生忍让学院之不仁之所为,本生虽刚愎,但仍尚知怜惜家有年迈长者,体弱多病,国风古训之残存吾心,故多多给予学院机会改变其对本生之态度,然事实证明学院之行动缓慢至极却其声称已尽全力,又尚有失实传闻常入家人耳。古语到:“三人成虎!”,本生实已不堪忍受家人如此折磨,故愤然与学院抗争,此情此理,还望校领导理解。

其三,本生所得之病乃社会之所弃,路人之所避,闻之者皆大惊失其色,似恐染之,害之。若本生告诉众人本生患有此病,不管本生今天是否会被开除学籍,他日,择业,婚姻、生育、社交皆会立处不利。此不利,乃让本生迟迟不敢动笔。本生之病名曰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重性精神疾病。最大的特色是会有躁狂和抑郁发作。何为躁狂?并非狂躁之义,而仅是指比常人更易过度兴奋之意。诚然,有众人之误读比比皆是,非复不可理解,然而此现象一日之不变,本生之处境,日日皆堪忧。另外因其躁狂之名,常令人想起一些怪诞之创意,无理之要求,混乱之思维遍布此病,如若搜索Google,探查此病之别名躁郁症,恐滑稽、猎奇之文尽入眼帘,何会在意本生之文?恐皆以本生之文为无稽耳!若不先为己正名,本生乃无可行下文。据本生所知,此病在中高阶层的流行率相当之高,许多著名的科学家、思想家都位列其中,总数不下全体百分之十。更多文学、艺术领域能工巧匠更是不计其数。在科学史上站据重要地位的牛顿和爱因斯坦均罹患此症。倘若科学作为一门理性的学科,仅因其两大看门人有着精神疾患而否认了其价值,那么如今也没有今天灿烂的文明了。斗胆,借两位之大名,本生认为本生之意见尚值一思,本生之境遇尚值一考。

最后,本生之不能及早的陈交此意见的原因,乃是武汉大学以及大学制度层级的特色所限,众所周知,学生位于大学权益的最下方。武汉大学的上层要是想听听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的意见,不花上几年时间,即使耐心等待层层审批,也大多是只有杳无音信。故本生唯有做一只特立独行的“猪”了。彼之强势,我之弱势,此不对等,可见一斑。故,本生不得不认为本生能在在校期间上交了此意见,已经不属一件易事。

综而观之,恳请校级领导原谅此意见之珊珊迟来,以及对于因本生成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而对武汉大学造成的影响。

关于此病的详细特征,会附赠一份NIMH(美国国家心理精神健康协会)译者就是我本人。应该说翻译的质量还是可圈可点,但相信大致意思应是无碍了。但我所提的意见并不是针对本人这一类疾病,而是包括了所有精神疾病,甚至是精神分裂症——一种可能导致功能完全丧失的严重的精神疾病。

本生不喜欢罗列条目,就如许多教授所喜欢的。本生之思维常常跳跃,也乐得如此跳跃,这加速我的判断力,我并不厌恶这点。但事实上,本生既没有拿到社会学,医学,精神病学,心理学,哲学,信息学、法学、教育学等任何一方面的学位证书,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显示我是这些方面的专家,我也不妄称自己是什么专家,我只是站在一个普通患者的立场上,审视这些问题。如有误解之处也是可以理解的,倘是若如某些学院负责人总是捉住些“小辫子”便要剥夺了别人的话语权,恐怕实不与当前和谐社会的主旨相符吧。

我先从一个入学的问题说起。这是本生的切身体会,本生在进入武汉大学之前,就感到自己非常之异常,但没有严重到需要医治的地步,而且,当时也正值高考时,不得不把高考纳为首要考虑因素,因此,虽然没有证据说明本人已经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但是本人,很不幸的要去参加高考。而这场考试,让我洞悉了一件事,中国教育从没有为精神疾病患者,考虑过一丝一毫!!双相情感障碍的发病主要是青春期晚期和成年早期。有许多患者是在高考前半年,甚至是前一个月发病的,原本是尽在咫尺的教育机会,突然就变得遥如天际了。大多数情况,据我估计,康复后,参加高考能考上原本应该可以考上的大学,恐怕不会超过四分之一。更有甚者,因此就不再接受教育了。在中国寒窗苦读十年的艰辛,所有人都应当是很清楚的。这种失落无疑会加重患者的绝望感、社会的歧视又接踵而至,许多人会因此,注意可能就因此而选择了死亡。这个原因不是什么遗传因素,不是什么患者的脆弱,而是社会的冷酷无情!!我也许算是个奇迹,真的是个奇迹,我在高考前赌咒着,要是我能考上武汉大学,我一定要迫使改革!这个目标时至今日,我也没有改变!我当时的伤心与痛心,看到的教育腐败与堕落,无能与伪善,让我极为震惊!不管是上帝的怜悯还是我的机缘,我以极低的分数进了武汉大学,我是上海籍学生,以我的成绩在上海只能进个武汉大学永远瞧不起的大学。但是,我经历这几年,使我觉得要是当初我就进个一般点的大学,我会不会更幸福呢?

也许您要问这个和武汉大学有什么关系呢?没有,我也觉得没有,但是,进了武汉大学的我又体会到什么了呢?什么也没有。虽然我本没指望有什么,但是我却不曾料到,人们是这么看待精神问题的。进不进大学都应该驱逐他们!都该把他们哄到一个叫精神病医院的地方,都不该让他们得到做人的乐趣。在我看来,本身教育制度的弊端(这部分可能实在无法改变)已经扼杀了一部分患者的受教育权,那么剩下的,我们可以善待一下吗?武汉大学用其行动告诉我,做梦!你是精神病,离开我们,住院,回家,最好不要回来,我们是高贵的,我们是理性的,我们是要和谐的!当然,武汉大学是不会公开发表这样的言论,但是其规章制度,却分明是要逼着我们走上这条道路。只要我们有精神病,最好的方式是忍着,不要叫喊,喊了自己是患者,就是有理由把你驱赶了!!我也可以告诉你们,你可以赶走我一个可以,你有本事试试赶走千千万万的抑郁患者,双相患者,精神分裂患者,孤独症患者,让焦虑患者,强迫患者都活在恐惧里!!难道这就是中国大学所要做的吗?既然制度有问题,现在是不是时候该改改了!!难道一定要让精神病患者回家?难道精神病患者就不应该享有和其他学生一样的权益,难道精神病患者就不应该得到公平、公正、友善的对待?也许这里,我语气很重,但是事实情况,可能不比我的语气轻多少。随着中国经济水平的腾飞,我相信慢性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应该会节节攀升,不把精神疾病视为疾病,不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是不恰当。不把精神疾病当作常见病看待也将是不恰当的。这些我不知我能不能说指日可待?
转到我在学校中的处境来说,还是拿我自己做例子,精神疾病患者和一般人有什么差别?普通人群能观察出来吗?除了少数特别明显的病症外,都不是非常容易辨别。换句话说,多数时候很正常。那么有必要因为有一段发病期就要求患者离校呢?这段发病期可能就是你们说的三分之一强的学期。有些季节性的疾病,就像本人双相情感障碍,每年3月-5月是高发期,请你告诉我?是不是,我最好永远不要读书了?我永远为了他人所谓的安全(歧视),而要牺牲我的利益呢?这是个你们应该凭良心想想的问题。

倘若你们保证了我在学校的受教育权,那么有没有相应的措施来帮助我们呢?就武汉大学来说,是没有,而且是一点都没有,完全要等着我来告诉武汉大学该怎么做,就好象我与武汉大学的地位发生了调换。我是个有专家资源的综合性宝库,武汉大学成了重疾缠身的病人。我苦苦等了武汉大学近一年,武汉大学,在知道我是患者的前提下,都还只是个病人,不是个宝库。这让我觉得武汉大学倘若是这样,中国千千万万大学,那该是怎么样呢?一丝丝寒意缕缕飘过。一阵阵凉风次次吹奏。谁来警醒这个大学,这个大学制度,这个教育制度!!我依旧不太想提意见,我没有什么意见,不是我没有意见,我的意见不具有任何普遍效用。解决我一个人的问题,不代表这个方式,适合于解决所有人,要解决所有的人问题,就需要加大研究投入,加大研究资金,加大学科研究的合作性,加大实验的进行,提供切实可行,可验证有效的方案,制定有效的制度,等等,这一切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更不是我这个学生,今天说我需要什么,明天,所有的患者就需要什么了。这是个需要投入的事业。不是个体的需要,是整个群体的需要,甚至是整个社会的需要,为整个社会稳定和谐而值得做的事。武汉大学视之若无物,其他大学仿而效之,后果之严重可见一斑。

因此,现在容许我省略许多许多建议、政策、要求。而是提出一个建议:对整个在校的精神疾病患者,建立保护制度。帮助他们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成功毕业,就业,融入社会。大学担当起自己应负的社会责任,教育大众充分心理知识以及关爱心理疾病患者的道德。
千言万语化为一,也希望千里之行能始于足下,从武汉大学开始,中国的教育制度能够吹响反歧视的号角。

这个保护制度要根据不同的精神疾病的症状修改对他们在校期间的行为习惯的要求。这很类似于中国政府会少数民族同胞的政策、给予他们学习的条件、参加考试的权利等等,其中和多数同学不同之处仅仅是因他们的身体条件需要而做出的更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受教育者中明文规定了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在这里指的残疾人应该是可以包括精神上残疾的,一般而言,双相情感障碍也是属于轻度残疾的一种)我想武汉大学和高等教育法的若干不合理的条例,是否应该根据这条法律,做出调整呢?

在这篇建议中,我将不批驳、也不为自己过去的行为辩护(或你们听闻的)。有许多人非常喜欢吹毛求疵、更有甚者,或许对我非常有意见,这些以后,我们慢慢解决。

现在,我谈谈什么是我理解的歧视。我想请问武汉大学,是不是得了精神疾病的学生就不是武汉大学的学生了,任课教授是否有权因为课上有患精神疾病的学生而可以不上课、罢课了?是否任课教授可以停课,只要他认为精神疾病学生对他产生了威胁,是否任课教授有权利鼓励其他学生也不上课?是否任课老师有权要求学院禁止此生出现在其课堂上?甚至胁迫学院派出人力对之“围追堵截”、甚至于要“人去楼空”?是否其他学生面对这种情况时,非常之冷漠,甚至是一致赞同,一致默认了任课教授的行为,没人对他的行为提出质疑,这种情况是应该得到提倡,得到认可的?发生这种事件,只会让人心酸、心痛、心寒!不管这个学生做错了什么,无论精神疾病患者做错什么事,都应该有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理,而不是以教授擅自罢课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方式,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平等受教育权,更是一种潜在的由权威人士暗示歧视的合法化,是严重的教育歧视现象。对于这样的现象,我相信在武汉大学早就不是发生了一回两回了。

再用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我认为的歧视,每个人都知道要想过湍急的水流可以架桥,我们假设也只有这一种办法。那么正常人桥都可以承受他的重量。碰巧来了一个胖子,他也要过桥,但是,这座桥却太脆弱了,支撑不了他。那么请问谁该帮助他?他的不利处境是其自身体质的问题,但不能因此说,我们就让那个胖子自身自灭了。社会就是这样一座桥,但武汉大学却将这座桥建得太脆弱,以至于它一点也不公平。这就好比抑郁症患者和双相患者及其他患者的处境。

歧视很平常,大多数人视之淡然。但是也有许多人,在这样的压力下,在学校各种制度的胁迫、压制下,苟延残喘、艰难度日。到底要折磨多少灵魂才能唤醒武汉大学?到底要死多少人,才能唤醒社会?到底要拿多少破碎的家庭,来唤醒这个国家?我不知道。我如此平凡,一无所成。只能在此,侃侃谈谈。但是武汉大学能否清醒呢?能否清醒的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及严峻性,冷性歧视的泛滥呢?是否能开始行动起来帮助这些受伤的灵魂,重燃他们生的希望?帮助那些痛苦、绝望、灰心、甚至为火灼烧的灵魂呢?我希望有更多的患者,无论是抑郁、双相、精分还是其他的精神疾病,都能站出来,说说自己所感到的社会的歧视,社会所带来的异常强大的胁迫和自己所碰到的艰辛的维权历程。成立中立的组织监督学校等社会组织进行的各种对精神疾病评估、制度建立等活动,同时参与其中。

最后,你要问为什么我那么讨厌送回去?那么我回答你三点。第一,并不是所有的家庭本就幸福,回去可能意味着病情加重。第二,回家,我觉得不是最好的重回社会的方式。第三,学校有比家更多的资源可利用。当然,各中取舍,有很多现实条件限制。
XXX
2009年2月27日
武汉
(已作废)大家就欣赏一下废话吧。。。

东方の红猪 发表于 09-4-16 20:03:05

:L 小伙子很有激情啊,可惜。。。这个东西那些官僚是基本不看滴~

woodmqf 发表于 09-4-16 20:07:38

在我猛烈炮火轰炸下,至少校党委副书记是已经看过了,为了让校党委书记点头,我正在努力的攥写进阶版。。。反正学生工作部这块现在基本上摆平了,既然吓不到我就只好被我摆平了。。。
如果这个事情成了,红猪,你将来可是身负重责的,毕竟我留在武汉的日子也没多少了。和大学之间的斗争或合作,还要持续的,

一杭 发表于 09-4-16 20:18:27

楼主所言,加之近来邹宜均,孙东东等几桩事,论坛是否有必要更多关注维权。

woodmqf 发表于 09-4-16 20:28:40

一杭兄,维权不是那么容易的。通过这个事情,能够逼他们坐到谈判桌前就是一项胜利了。想要取得实质性胜利,目前仍然是不太可能的。对于何为歧视的定义,我们都没有什么明确的说法。也没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更是难上加难的事情。

一杭 发表于 09-4-16 20:40:52

法律保障,社会理解和尊重,给予个人充分的生存和成长空间,不仅受制于社会的认识,还有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壁垒。楼主保重,这里有很多人支持你,关心你。

长风 发表于 09-4-16 23:22:54

:L

东方の红猪 发表于 09-4-17 19:43:10

回复 3# woodmqf 的帖子

哈哈,最近有空出来坐坐吧,还有其他的同学~: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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