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宇宙万物的“有生于无,无中生有”的形上与形下问题,以西洋哲学的治学习惯来说,其中就包涵了宗教哲学中宇宙万有的来源论,以及纯粹哲学的唯心、唯物、一元、多元、有神、无神等学说的寻探。
假定宇宙万物确是从本无中而生出万有万类。无中何以生有?便是一个莫大的问题。以宗教神学的立论,从无生有,是由第一因的主宰的神所发生。但在佛学中,既不承认神我是第一因,也不承认有一情绪化的权威主宰所能左右;可是又不否认形而下神我的存在。只说“因中有果,果即为因”的因果互变,万有的形成,有生于空,空即是有,因缘和合,“缘起性空,性空缘起”。因此,与老子的有、无互为因果论,恰恰相近。所以后来佛学输入中国,与老庄学说一拍即合,相互共存了。
这个有无互为生灭的观念,从周末而到现代,几千年来,一直成为中国文化中普遍平民化的哲学思想,在中国历代的文学诗词或学术史上,到处可见,尤其明、清以后有名的小说,如《红楼梦》、《西游记》等等。《红楼梦》开头的一僧一道的开场白,与有名的梦游太虚幻境,以及“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乃至假托林黛玉的笔下反骂贾宝玉:“无端弄笔是何人?剿袭南华庄子文。不悔自家无见识,却将丑语低他人”等等老庄与禅道思想,几乎俯拾皆是。难怪后人有强调《红楼梦》是一部道书。甚至赶上现代的时髦,又说是一部禅学了!
闲话不说,书归正传,由《老子》第一章的“有、无”与“有名、无名”问题告一段落。跟着而来的,便是“常无、常有”的附带问题。我们既已认可首章的“无”与“有”两个字各自标成一句,构成一个观念。当然文从字顺,下面句读,也使承认是“常无”与“常有”,而不照一般传习,读成“常无欲”与“常有欲”了。不过,以一般从事学习修道或专讲修心养性之道的立场来讲,认定“常无欲”与“常有欲”的句读才是对的。那也不错,反正增增减减,都在寻章摘句之间玩弄文字的把戏,如以老子看来,应当是“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了!
前面已经说到本无是天地的原始,妙有是万物万有的来源。因此,他跟着就说:“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檄。”“故”字,当然便是文章句法的介词,也就是现代语文惯用的“所以”的意思。老子这句话用白话文来说,就是——人们要想体认大道有无之际,必须要修养到常无的境界,才能观察——体察到有生于无的妙用。再说,如果要想体认到无中如何生有,又必须要加工,但从有处来观察这个“有”而终归于本来“无”的边际。“徼”字,就是边际的意思。
玄元之妙
好了,到此我们已经看出《老子》本书在第一章中的三段要点。真有一语中具备三玄门,一玄门具备三要义的深不可测。
首段,他提出“道”,同时提示我们,不可执着道是一般的常道。在后语中又附带说明,在不得已的表达中,提出了一个“道”字;接着又强调,不可执著名相而寻道。其次,便说到形而上道与形而下万有名器的关系,是有无相生,绵绵不断的。
第二段,告诉我们,在形而下的情况下而要体认形而上道,必须从常无的境界中去体认它的道体。但是如要更透彻精辟,又需要在常有之中领悟它的无边无际。
第三段,再反复说明有无之间的互为因果,如一呼一吸之自然往复。因此而说出:“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讲到这里,又要让我们慢慢来,先解决其中一个字和一个句读的问题了。
古书的“玄”字,从唐、宋以后,往往与“元”字混用互见,很多年轻人大为困惑。其实,“玄”字是正写,“元”字是替代品,是通用字。因为在家族帝王专制时代的历史上,作兴对皇上名字和庙号的尊敬,人们不可随便直呼,也不可低写。不然,就犯了“大不敬”的律令,甚至会杀头。杀了头,当然不能说话吃饭了。唐明皇的庙号叫“玄宗”,所以在唐玄宗以后,所有书写“玄”字的地方,一律要改作“元”字,以免犯“大不敬”的忌讳。因此后世所见的古书,“玄”“元”不分,或者“玄”“元”同用了。
再者,有关这几句的句读,从前我有一位老师对我说:“此两者同”应读成一句,“出而异名”读成一句。不可读作“此两者同出而异名。”问老师为什么要这样读?他说,这种句读才能显出有无同源的妙用与深意,而且在文气来讲,透彻而有力。如此云云,当然有他的独到见解。后来,我也看到经古人圈点过的几本古本《老子》,也是这样句读。但我却认为这是习惯作古文文章的手法,意义并无太多差别。要同便同,要同出也可以。这里我没有固执定见,学老子的语气说一句:“无可无不可。”
交代了这些意见,再来讲老子首章原文的第三段。他再说明有无相生互用的道妙。便说“无”之与“有”,这两者是一体同源,因为作用与现象不同,所以从无名之始而到有名之际,必须要各以不同的命名加以分别。如果要追溯有无同体,究竟是怎样同中有异的?那便愈钻愈深,永远也说不完。所以,在它同体同源的异同妙用之际,给它下个形容词,便叫作“玄”。说了一个玄,又不是一元、两元可以究尽的,所以又再三反复地说,玄的里面还有玄,分析到空无的里面还有空无,妙有之中还有妙有。由这样去体认道的体用,有无相生,真是妙中有妙,妙到极点更有妙处。
但也有不走哲学思辨的路线,只从文字结构的内涵去了解,也就可通它的大意了!“玄”字的本身,它便是象形字,包括了会意的作用。
依照古写,它是宫形态,也等于一个环节接连一个环节,前因后果,互为因缘,永远是无始无终,无穷无尽。因此,后世由道家一变而成为道教的道士们,手里拿着一个囗连环圈在玩,等于佛教和尚们手里拿着的念佛珠,一念接着一念,同样都是代表如环之无端,永无穷尽的标记。
又有只从“玄”字训诂的内涵作解释,认为“玄”字是极其细小的生物,几乎细小到渺不可见的程度。因此又有加上现代的新观念,认为“玄”字的内涵,等于是细胞或微生物的形容字,便把已出函谷关以外的老子,轻轻一扯,向西方的唯物思想去归队,硬说老子的《道德经》基本上是建立在唯物哲学的基础上的。 第一集精华整理:
例如“道”字。在传统的古书中,大约便有三种意义与用法。
(一)“道”就是道,也便是人世间所要行走的道路的道。犹如元人马致远在《秋思曲》中所写的“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这个“古道西风瘦马”的道,便是道路的道。照《说文》意义的注释就是:“道者,径路也。”
(二)“道”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性的道。如子产在《左传》中所说的:“天道远,人道迩。”如子思在《中庸》首章中所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孙子所说:“兵者,诡道也。”等等。
(三)“道”是指形而上的道。如《易·系传》所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又如道书所说:“离有离无之谓道。”这便同于佛经上所说的:“即有即空,即空即有。”玄妙幽微,深不可测了!
顺便也把古书上的“天”字提一提。古书上的“天”字,大约也概括了五类内涵:
(一)天文学上物理世界的天体之天,如《周易》乾卦卦辞“天行健”的“天”。
(二)具有宗教色彩,信仰上的主宰之天,如《左传》所说的“吴天不吊”。
(三)理性上的天,如《诗经》小节的“苍天苍天”。
(四)心理性情上的天,如《泰誓》和《孟子》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
(五)形而上的天,如《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
首段,他提出“道”,同时提示我们,不可执着道是一般的常道。在后语中又附带说明,在不得已的表达中,提出了一个“道”字;接着又强调,不可执著名相而寻道。其次,便说到形而上道与形而下万有名器的关系,是有无相生,绵绵不断的。
第二段,告诉我们,在形而下的情况下而要体认形而上道,必须从常无的境界中去体认它的道体。但是如要更透彻精辟,又需要在常有之中领悟它的无边无际。
第三段,再反复说明有无之间的互为因果,如一呼一吸之自然往复。
后世由道家一变而成为道教的道士们,手里拿着一个囗连环圈在玩,等于佛教和尚们手里拿着的念佛珠,一念接着一念,同样都是代表如环之无端,永无穷尽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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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真善美的价值定论何在?
《老子》首章既提出“道”与“名”的涵义,但同时又相同于“因明”的法则,能建能破,自说了一个道,自又推翻了道的名相。也如同正反合的“逻辑”辩证,不自立于不变的肯定与否定形态。如珠走盘,无有方所。所谓的“道”,乃“至道”的定名,都是为了表达的方便,姑且名之为“道”而已。“道”是“变动不居,周流六虚”的,名相只是人为意识的塑造而已。叫它是“道”,已经是头上安头,早已着相了。要想明白这个不可见、不可得的“道”,只有在用上去体会,才能了解有无同出而异名的道妙。因此第二章便推出美与善的道理,加以阐发。
美与善,本来是古今中外人所景仰、崇拜,极力追求的境界。如西洋文化渊源的希腊哲学中,便以真善美为哲学的鸽的。中国的上古文化,也有同样的标榜,尤其对人生哲学的要求,必须达于至善,生活与行为,必须要求到至美的境界。甚至散于诸子百家的学术思想中,也都随处可见,不须—一列举,另加介绍。
现在从后世道家所标榜的修道,与学术思想上的应用两面来讲,也便可以知道它的大要。至于进而多方发明,以各种不同的角度来说明各个触角,那就在神而明之,无往而不自得了。
先从修道方面来讲,无论后世哪一种宗教,或教育哲学,都会树立一个美和善的架构(标的)。殊不知变生于定,二由一起。凡是人为所谓的美与善的道,一落痕迹,早已成为不美不善的先驱了。修道的人,大多数都把道的境界,先由自己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也可以说是自己首先建立起一个道的幻境,妄自追求。其实,一存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因此老子便说:“美之为美,斯恶矣。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随老子之后,后来从印度传来的佛家学说,也同样有此理论。例如大乘佛学所谓道体的“真如”,这个名词本身便自说明只是名言的建立,不可认为确有一个固定不变的“真如”存在。真者如也,如其真也。如果把“真如”确定在美善的范畴,这个真也就不如如自在了。这是许多修道者在思想观念与见解上难以避免的大问题。因此佛学以解脱“见惑”——理解上的困扰;“思惑”——观念上的困扰,为无为法,为见道的重心所在。譬如五种“见惑”中的“见取见”与“禁戒取见”,就都属于思想见解上的迷惑。由此可见佛家学说与老子相提并论,并非偶然。老子是用归纳方法来简单指示,佛家则用演绎方法来精详分析。无怪宋儒中的反对派,就佛老并称,同时排斥了。
善反而不美
大道无名,并非如一般凡夫俗子们所认为的常道。什么是常道呢?便是平常人们为形而上道所建立起的至真、至善、至美的名相境界。这样一来,早已离道更远了。
有个真善美的天堂,便有丑陋、罪恶、虚伪的地狱与它对立。天堂固然好,但却有人偏要死也不厌地狱。极乐世界固然使人羡慕,心向往之,但却有人愿意永远沐浴在无边苦海中,以苦为乐。与其舍一而取一,早已背道而驰。不如两两相忘,不执着于真假、善恶、美丑,便可得其道妙而逍遥自在了。
如果从学术思想上的观点来讲,既然美与丑、善与恶,都是形而下人为的相对假立,根本即无绝对标准。那么,建立一个善的典型,那个善便会为人利用,成为作恶多端的挡箭牌了。建立一个美的标准,那个美便会闹出“东施效颦”的陋习。有两则历史故事,浓缩成四句名言,就可说明:“美之为美,斯恶矣。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的道理,那就是“纣为长夜之饮,通国之人皆失日”,“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现在引用它来作为经验哲学的明确写照,说明为人上者,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可有偏好与偏爱的趋向。即使是偏重于仁义道德、自由民主,也会被人利用而假冒为善,变为造孽作恶的借口了。
同样地,爱美成癖,癖好便是大病。从历史经验的个人故事来说:
元朝末期的一位大名士——大画家倪云林。他非常爱美好洁。他自己使用的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每天都要有两位专人来经管,随时负责擦洗干净。庭院前面栽的梧桐树,每天早晚也要派人挑水揩洗干净,因此硬把梧桐树干净死了。有一次,他留一位好朋友在家里住宿,但又怕那个朋友不干净,一夜之间,亲自起来视察三四次。忽然听到朋友在床上咳嗽了一声,于是担心得通宵不能成眠。等到天亮,便叫佣人寻找这位朋友吐的痰在哪里,要清理干净。佣人们找遍了所有地方,也找不出那位先生吐痰的痕迹,又怕他生气骂人,只好找了一片落叶,稍微有点脏的痕迹,拿给他看说找到了。他便立刻闭上眼睛,蒙住鼻子,叫佣人把这片树叶送到三里外去丢掉。
元末起义的张士诚的兄弟张士信,因为仰慕倪云林的画,特地派人送了绢和厚重的金币去,请他画一张画。谁知倪云林大发脾气说:“倪瓒(云林名)不能为王门画师。”当场撕裂了送来的绢。弄得士信大怒,怀恨在心。有一天,张士信和一班文人到太湖上游乐,泛舟中流,另外一只小船上传来一股特别的香味。张士信说:“这只船上,必有高人雅士。”立刻靠拢去看个清楚,不料正是倪云林。张士信一见,便叫从人抓他过来,要拔刀杀了他。经大家恳求请免,才大打一顿鞭子了事。倪云林被打得很痛,但却始终一声不吭。后来有人问他:“打得痛了,也应该叫一声。”倪云林便说:“一出声,便太俗了。”
倪云林因为太爱美好洁了,所以对于女色,平常很少接近。这正如清初名士袁枚所说的:“选诗如选色,总觉动心难。”但有一次,他忽然看中了金陵的一位姓赵的歌姬,就把她约到别墅来留宿。但是,又怕她不清洁,先叫她好好洗个澡。洗完了,上了床,用手从头摸到脚,一边摸,一边闻,始终认为她哪里不干净,要她再洗澡,洗好了又摸又闻,还是认为不干净,要再洗。洗来洗去,天也亮了,他也算了。
上面随便举例来说“美之为美,斯恶矣”的故事。现在再列举一则故事来说明“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宋代的大儒程颐,在哲宗时代,出任讲官。有一天上殿为哲宗皇帝讲完了书,还未辞退,哲宗偶然站起休息一下,靠在栏杆上,看到柳条摇曳生姿,便顺手折了一枝柳条把玩。程颐看到了,立刻对哲宗说:“方春发生,不可无故推折。”弄得哲宗啼笑皆非,很不高兴,随即把柳条掷在地上,回到内宫去了。
因此后来有人说,讲孔门的道理,无论怎样说,也不致超过孟子。而孟子对齐宣王说,好色、好货也都无妨,只要扩充所好的心与天下同乐就对了。偏是倒霉的宋哲宗,遇到了程夫子,一根柳条也不许动。当了皇帝的,碰到如此这般的大儒,真是苦哉!
由于这些历史故事的启发,便可了解庄子所说的“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的道理,也正是“善之为善,斯不善矣”的另一面引申了。
再从人类心态的广义来讲,爱美,是享受欲的必然趋向。向善,是要好心理的自然表现。“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作好事”,那是理想国中所有真善美的愿望,可不可能在这个人文世界上出现,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我们顺便翻开历史一看,秦始皇的阿房宫,隋场帝的迷楼和他所开启的运河两岸的隋堤,李后主的凤阁龙楼,以及他极力求工求美的词句,宋徽宗的良岳与他的书笔和书法,慈掉太后的圆明园和她的花鸟,罗马帝国盛极时期的雕刻、建筑,甚至驰名当世如纽约的摩天大厦,华盛顿的白宫,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宫,也都是被世人认为是一代的美或权利的标记,但从人类的历史经验来瞻前顾后,谁能保证将来是否还算是至善至美的尤物呢?唐人韩淙有一首柳枝词说:
梁苑隋堤事已空,万条犹舞旧春风。
何须思想千年事,谁见杨花入汉宫。
老子却用更深刻而尖锐的笔触指出:“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由《老子》的首章而接连这一章的全段,很明显地看出他说自形而上道的无名开始,一直到形而下的名实相杂,再到“同出而异名”因果相对的道理,自始至终,是要人匆作祸首、莫为罪魁的教示。但是,他说归说,后世用归用,完全不是老子说的那样。
有无相生
从人类的经验来讲,天地万物的从有还无,是很自然的事实。但是要说到万物的有,是从无中出生,实在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因此,古今中外的崇信唯物论者,除了绝对否定无中生有之外,便给老子加上顶“虚无主义”的帽子。尤有甚者,把老子归到唯物思想的范围。断定老子的“无”便是没有,更不管他“相生”两字的内涵。不过,真要指出有与无是怎样相生的道理,综合东西文化数千年的哲学,也实在作不了一个明确的结论。除非将来的理论物理与哲学汇合,或者会有个明确的交待。如果勉强用现代物理知识来解释,认为质能互变的原理,便是有无相生的说明,那也是并不透彻,而难以肯定的说明。况且物理学上的定律,还是未定之义,它随时在再求深入。倘使只从传统道家观念来说明“有无相生”的原理,自庄子、列子等开始,都是用“神化”、“气化”来作说明。至于“神”与“气”的问题,究竟属于物质?或是物理功能的作用?便又牵涉到另一问题上去了,暂且不说。在道家中,比较接近理论物理思想的,应当以五代谭峭的《化书》为首。其中的《道化》说:
道之委也,虚化神,神化气,气化形,形生而万物所以塞也。
道之用也,形化气,气化神,神化虚,虚明而万物所以通也。
是以古圣人穷通塞之端,得造化之源,忘形以养气,忘气以养神,忘
神以养虚,虚实相通,是谓大同。
故藏之为元精,用之为万灵,合之为太一,放之为太清。是以坎离消
长于一身,风云发泄于七窍,真气薰蒸而时无寒暑,纯阳流注而民无死生,
是谓神化之道者也。
谭子的“道化”学说,也可以说是代表了历来道家的一贯思想,如果说他是唯物论,但他所提出的神,非物理。神与物是有明显的界说。如果说他是唯心论,神与心的关系,究竟如何?神与心是一或二?亦成为后世佛道两家争端的症结。可是这些讲来讲去,到底都牵涉到“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风云变态中”的形而上学,而且都是幸或不幸去做神仙们的大事。至于一般凡夫俗子们对老子的“有无相生”等道理,却老老实实反用为帝王术的万灵丹,因此千古以来,便使老子背上阴谋与欺世盗名的大黑锅,那是事实俱在,证据确切的。
老子背上历史的烂帐
现在我们再回转来看看这位先圣——老子的哲学大道理,如何被历世的大国手——帝王们用到大政治、大谋略上去。三代以上,历史久远,资料不太完全,姑且置而不论。三代以下,从商汤、周武的征诛开始,一直到秦汉以后,凡是创业的大国手——建立统一世系的帝王,没有哪个不深通老子、或暗合黄老之道“有无相生……前后相随”的路线的。
大舜起自田间,赤手空拳,以重孝道德行的成就,继承帝尧而有天下。大禹是以为父赎罪的心情,胼手胝足,治河治水的劳苦功高,又继大舜之后而有天下。这当然都是无中生有,“难易相成”白手创业的圣帝明王行道的大榜样。
跟着而来的,汤以一旅之师,文王以百里之地,以积德行仁为大谋略,因此而“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而囗有天下,开启德治的长远规模。
从此以后,划分时代的春秋霸主们,都是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权术纷争的路线,互争雄长。所谓上古的道化与德治,早已成为历史上的陈迹,学术上的名词,徒有空言,皆无实义了。因此都享国不久,世系也屡易不定。
等次以降,秦始皇的蚕食吞并六国的谋略,汉高祖刘邦的手提三尺剑,起自草莽,降秦灭楚。甚至曹操父子的阴谋篡位,刘裕的效法曹瞒,以及唐太宗李世民的反隋,赵匡胤的黄袍加身,忽必烈的声东击西,朱元璋的奋起淮泗,多尔衮的乘机入关,康熙的帝王术,都是深明黄老,用作韬略的大原则,师承老子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等原理而建立世系基业。
在这些历来大国手的创业名王当中,最坦率而肯说出老实话的,有两个人,一个是曹丕,一个是唐太宗的父亲李渊。当曹丕硬逼刘邦的末代子孙汉献帝禅位的时候,他志得意满地说:“舜禹受禅,我今方知。”我到现在,才真正知道上古舜禹的禅让是怎么回事。同一道理,当年李世民再三强迫他的父亲李渊起来造反,甚至不择手段利用女色迫使他父亲上当。李渊只好对李世民说:“破家亡躯,由汝为之。化家为国,亦由汝为之。”要把天下国家变成李氏的世系,只好由你去做主;或者把我们弄得家破人亡,也只好由你去负责了。
其实,老子虽然说的是天地间因果循环往复的大原则,但很不幸的,被聪明狡狯者用作欺世盗国的大阴谋,实在和老子毫不相干,老子实在不应负此责难的。
总之,历史上这些代代相仿的阴谋或大谋略的哲学内涵,早已由庄子的笔下揭穿。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故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其次,在唐代诗人们的词章哲学中,也可见其梗概。如唐彦谦的《过长陵》:“耳闻明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杯。于古腐儒骑瘦马,灞陵残日重回头。”章褐的《焚书坑》:“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又有《毗陵登高》:“尘土十分归举子,乾坤大半属偷儿。长扬羽猎须留本,开济重为阙下期。”
好的诗词文学,都富于哲学的启示,所以孔子要儿子孔鲤学诗,并非是要他钻牛角尖去做个诗人而已。了解了这些道理,当然也读通了《庄子·杂篇》中的《盗跖》篇,并非讽刺。同时也可知石达开的“起自匹夫方见异,遇非天子不为隆”的思想,同样都是“乾坤大半属偷儿”的偷儿哲学所演变出来的。
此外在西方如罗马的凯撒大帝、亚历山大大帝、屋大维大帝、拿破仑等,也都不出此例。虽然他们不知道东方有道家的老子,但东方有凡人,西方有几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出一辙。如果说这些都是人类历史的荣耀,或者认为是人文文化的悲哀,也都无可无不可。但总不能叫老子背此黑锅,加以欺世盗名的罪过吧!(一笑)
其实,由道的衍化而为德,德再衍化而为仁、义、礼、乐,再由仁义礼乐衍化而为权术,正表示人类的心路历程,每下愈况,陷溺愈深。但所谓“术化”的妙用,亦是“有无相生”,“同出而异名”。谭峭的《化书》论“术化”,便是很好的说明。如云:
水窦可以下溺,杵糠可以疗噎。斯物也,始制‘于人,又复用于人。
法本无祖,术本无状,师之于心,得之于象。
阳为阴所伏,男为女所制,刚为柔所克,智为愚所得。以是用之则钟
鼓可使之哑,车毂可使之斗,妻子可使之改易。君臣可使之离合。
万物本虚,万法本无,得虚无之窍者,知法术之要乎!
流水行云永不居
如果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本义来看老子,他所说的,完全相同于周文王、周公(姬旦)、孔子等祖述传统文化的思想。在《周易》的卦、交辞中,再三申述宇宙的一切法则,始终不离循环往复的因果定律。有与无,是彼此互为因果,相生互变的。它的重点,在相生的这个“生”字。当然也可以说是互为相灭,但我们的传统文化是采用生的一面,并不采用灭的一面。
难与易,本来互为成功的原则,它的重点在难易相成的这个“成”字。天下没有容易成就的事,但天下事当在成功的一刹那,是非常容易的,而且凡事的开始,看来都很容易,做来却都大难。但“图难于易”,却正是成功的要诀。
高与下,本来就是相倾而自然归于平等的。它的重点,在相倾的这个“倾”字。高高在上,低低在下,从表面看来,绝对不是齐一平等的。但天地宇宙,本来便在周圆旋转中。凡事崇高必有倾倒,复归于平。即使不倾倒而归于平,在弧形的回旋律中,高下本来同归于一律,佛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也便是同此意义。《易经》泰卦九三交的交辞上说“无平不破,无往不复”也同此理。
音与声相和,才构成自然界和谐的音律。因此又有“禽无声,兽无音”的说法。《礼记》中的《乐经》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为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前与后,本来是相随而来,相随而去,没有界限的,无论是时间的或空间的前后,都是人为的界别。它的重点,在这个相随的“随”字。前去后来,后来又前去,时空人物的脚步,永远是不断地追随回转,而无休止。
总之,老子指出无论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现象界的种种,都在自然回旋的规律中相互为用,互为因果。没有一个绝对的善或不善,美或不美的界限。因此,他教人要认识道的妙用,效法天地宇宙的自然法则,不执着,不落偏,不自私,不占有,为而无为。所以他便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所谓“处无为之事”是说为而无为的原则,一切作为,应如行云流水,义所当为,理所应为,作应当作的事。作过了,如雁过长空,风来竹面,不着丝毫痕迹,不有纤芥在胸中。
所谓“行不言之教”,是说万事以言教不如身教,光说不作,或作而后说,往往都是徒费唇舌而已。因此,如推崇道家、善学老子之教的司马子长(迁),在他的自序中,引用孔子之意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着明也。”都是同一道理。
引而申之,老子又说:“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比如这个天地间的万物,它们都不辞劳瘁地在造作。但造作了以后,虽然生长不已而并不据为己有,作了也不自恃有功于人,或自恃有功于天地。它们总不把造作成功的成果据为己有。“弗居”的“居”字,便是占住的意思。正因为天地万物如此这般,不自占为己有的在作为,反而使人们更尊敬,更体任自然的伟大,始终不能离开它而另谋生存。所以上古圣人,悟到此理,便效法自然法则,用来处理人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为上智。
第二章精华整理:
先从修道方面来讲,无论后世哪一种宗教,或教育哲学,都会树立一个美和善的架构(标的)。殊不知变生于定,二由一起。凡是人为所谓的美与善的道,一落痕迹,早已成为不美不善的先驱了。修道的人,大多数都把道的境界,先由自己的主观观念,建立起一个至真、至善、至美的构想。也可以说是自己首先建立起一个道的幻境,妄自追求。其实,一存此念,早已离道太远了。因此老子便说:“美之为美,斯恶矣。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有个真善美的天堂,便有丑陋、罪恶、虚伪的地狱与它对立。天堂固然好,但却有人偏要死也不厌地狱。极乐世界固然使人羡慕,心向往之,但却有人愿意永远沐浴在无边苦海中,以苦为乐。与其舍一而取一,早已背道而驰。不如两两相忘,不执着于真假、善恶、美丑,便可得其道妙而逍遥自在了。
从人类心态的广义来讲,爱美,是享受欲的必然趋向。向善,是要好心理的自然表现。“愿天常生好人,愿人常作好事”,那是理想国中所有真善美的愿望,可不可能在这个人文世界上出现,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我们顺便翻开历史一看,秦始皇的阿房宫,隋场帝的迷楼和他所开启的运河两岸的隋堤,李后主的凤阁龙楼,以及他极力求工求美的词句,宋徽宗的良岳与他的书笔和书法,慈掉太后的圆明园和她的花鸟,罗马帝国盛极时期的雕刻、建筑,甚至驰名当世如纽约的摩天大厦,华盛顿的白宫,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宫,也都是被世人认为是一代的美或权利的标记,但从人类的历史经验来瞻前顾后,谁能保证将来是否还算是至善至美的尤物呢?
大舜起自田间,赤手空拳,以重孝道德行的成就,继承帝尧而有天下。大禹是以为父赎罪的心情,胼手胝足,治河治水的劳苦功高,又继大舜之后而有天下。这当然都是无中生有,“难易相成”白手创业的圣帝明王行道的大榜样。
跟着而来的,汤以一旅之师,文王以百里之地,以积德行仁为大谋略,因此而“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而囗有天下,开启德治的长远规模。
从此以后,划分时代的春秋霸主们,都是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权术纷争的路线,互争雄长。所谓上古的道化与德治,早已成为历史上的陈迹,学术上的名词,徒有空言,皆无实义了。因此都享国不久,世系也屡易不定。
等次以降,秦始皇的蚕食吞并六国的谋略,汉高祖刘邦的手提三尺剑,起自草莽,降秦灭楚。甚至曹操父子的阴谋篡位,刘裕的效法曹瞒,以及唐太宗李世民的反隋,赵匡胤的黄袍加身,忽必烈的声东击西,朱元璋的奋起淮泗,多尔衮的乘机入关,康熙的帝王术,都是深明黄老,用作韬略的大原则,师承老子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等原理而建立世系基业。
其实,老子虽然说的是天地间因果循环往复的大原则,但很不幸的,被聪明狡狯者用作欺世盗国的大阴谋,实在和老子毫不相干,老子实在不应负此责难的。
总之,历史上这些代代相仿的阴谋或大谋略的哲学内涵,早已由庄子的笔下揭穿。庄子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故曰: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总之,老子指出无论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现象界的种种,都在自然回旋的规律中相互为用,互为因果。没有一个绝对的善或不善,美或不美的界限。因此,他教人要认识道的妙用,效法天地宇宙的自然法则,不执着,不落偏,不自私,不占有,为而无为。所以他便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所谓“处无为之事”是说为而无为的原则,一切作为,应如行云流水,义所当为,理所应为,作应当作的事。作过了,如雁过长空,风来竹面,不着丝毫痕迹,不有纤芥在胸中。
所谓“行不言之教”,是说万事以言教不如身教,光说不作,或作而后说,往往都是徒费唇舌而已。因此,如推崇道家、善学老子之教的司马子长(迁),在他的自序中,引用孔子之意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着明也。”都是同一道理。
引而申之,老子又说:“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比如这个天地间的万物,它们都不辞劳瘁地在造作。但造作了以后,虽然生长不已而并不据为己有,作了也不自恃有功于人,或自恃有功于天地。它们总不把造作成功的成果据为己有。“弗居”的“居”字,便是占住的意思。正因为天地万物如此这般,不自占为己有的在作为,反而使人们更尊敬,更体任自然的伟大,始终不能离开它而另谋生存。所以上古圣人,悟到此理,便效法自然法则,用来处理人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为上智。
[ 本帖最后由 美惠子 于 07-9-15 04:58 编辑 ] 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老子薄视时贤
第三章是将天地自然的法则,引申应用到人世间的治道的发挥。这章的文字,明白畅晓,都很容易懂得,很好解释。但其中有三个要点,须特别注意,那便是“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读秦汉以上的书,有关于这个“民”字,要小心求解,慎思明辨,不要以为“民”字就是老百姓,联想到现代语中“国民”的涵义。如果这样认定,观念就完全错了。古书上的“民”,就是现代语的“人们”,或者是“人类”的意思。那个时候辞汇不多,每有转注及假借的用法。其实“民”字是代表所有人们的一个代号。如果对这个观念认识不清,就很容易误会是上对下的一种称谓,而变成古代帝王统治者的口气了。
第二章讲到我们做人处世,要效法天道,“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尽量地贡献出来,而不辞劳瘁。但是自己却绝不计较名利,功成而弗居为己有。这是秉承天地生生不已,长养万物万类的精神,只有施出,而没有丝毫占为己有的倾向,更没有相对地要求回报。人们如能效法天地存心而作人处事,这才是最高道德的风范。如果认为我所贡献的太多,别人所得的也太过便宜,而我收回的却太少了,这就是有辞于劳瘁,有怨天尤人的怨恨心理,即非效法天道自然的精神
。
由于这一原理的发挥运用,而讲到人世间的人事治道,首先便提出“不尚贤,使民不争”这个原则。但我们须要了解,在老子那个时候,是春秋时代,那时的社会形态在改变。周朝初期的井田制度,已不适应于当时社会的发展。因此,春秋时代已经进入争权夺利,社会大动乱的时期。我们研究历史,很明显地看出,每当在乱变时代中的社会,所谓道德仁义,这些人伦的规范,必然会受影响,而惨遭破坏。相反地,乱世也是人才辈出,孕育学术思想的摇篮。拿西方的名辞来说,所谓“哲学家”与“思想家”,也都在这种变乱时代中产生,这几乎是古往今来历史上的通例。
同时,正当大动乱如春秋战国时期,每个国家的诸侯,每个地区的领导者,随时随地都在网罗人才,起用贤士,作为争权夺利,称王称霸的资本。所以那个时候的“士之贤者”——有才能、有学识、有了不起本领的人,当然受人重视。“尚”,就是重视推崇的意思。“贤”,就是才、德、学三者兼备的通称。
例如代表儒家的孔子,虽然不特别推重贤者,但却标榜“君于”。孔子笔下的“君子”观念,是否概括贤者,即难以遽下定论。但后来的孟子,非常明显地提出贤者与能者的重要。所谓“贤者在位,能者在职”便是他的名
老子为什么要有这样的主张?我们如果了解秦汉以上与道家、儒家并列的墨翟——墨子思想,自然容易领会其中的关键所在。
我们都知道,秦汉以前的中国文化,有巨大影响作用的,便是儒、墨、道等三家。而墨子对当时社会政治的哲学思想,是特别强调“尚贤”的。主张起用贤人来主政、当政。因为他所看到当时社会的衰乱,处处霸道横行,争权夺利而胡作非为,大多不是有道德、有学问的人来统领政治的治道,所以他主张要“尚贤”与“尚同”。他这个“同”,又与孔子记述在《礼运篇》中“大同”思想的“同”不尽相关,但也略有连带关系。他的“同”,与后世所讲的平等观念相类似。现代大家所侈言的平等主张,在中国上古文化中,战国初期的墨子,早已提出。但在印度,释迦牟尼则更早提出了一切众生平等的理论。
现在我们不是讨论墨子这个主题,而是在这里特别注意墨子的“尚贤”主张,为什么也与儒家孟子的观念很相近,而与道家老子的思想却完全相反呢?这就是因历史时代的演变,而刺激思想学术的异同。墨子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宋国人,宋国是殷商的后裔。而且以墨子当时宋国的国情来看,比照一般诸侯之国的衰乱,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所以造成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变乱,在许多锗综复杂的原因当中。最大的乱源,便是人为的人事问题。尤其是主政或当政的人,都是小人而非君子,那么天下事,不问便可知矣。
此所以后世诗人有“自从鲁国潸然后,不是奸人即妇人”的深长叹息了!鲁国潸然,是指孔子眼见由三代而到“郁郁乎文哉”周代的中国文化大系,在他父母之邦的鲁国,已经开始变质而衰败,周公后裔的鲁国政权,又都操在奸党的手里,因此他无可奈何潸然含泪而身离祖国,远游他方。自此以后的历史,再也不能恢复如三代以上的太平景象。同样地,历代史实告诉我们,所有破坏社会的安定,引起历史文化一再变乱的,大概都是“不是奸人即妇人”所造成。因此,墨子的主张,是针对当时他所立身处地所知、所见、所感受到的结论,而大声疾呼要“尚贤”与“尚同”了。
而在老子呢?他所看到的春秋时代,正是开始衰乱的时期,乱象已蔚,人为之过。因此,他更进一层而深刻地指出,当时应病与药的“尚贤”偏方,其后果是有莫大的后遗症的。贤能的标准,千古难下定论。但是推崇贤者的结果,却会导致许多伪装的言行。当时各国的诸侯,为了争地称霸,不惜任何代价来网罗天下才能的智士。凡是才智之士,便统称为“贤者”。而这一类的贤者愈多,则天下的乱源也就愈难弭平。所以他指出“不尚贤,使民不争”的主张。
贤与不贤的君子小人之辨
讲到这里,让我们暂时推开老子,而另外介绍后世的三则故事,便更容易明白老子立言的用意了。
一是南宋名儒张南轩(拭)和宋孝宗的对答:
宋孝宗言:难得办事之臣。右文殿修撰张拭对曰:陛下当求晓事之臣,
不当求办事之臣。若但求办事少臣,则他日败陛下事者,未必非此人也。
晓事,是唐宋时代的白话,也就是现代语“懂事”的意思。张南轩对宋孝宗建议,要起用懂事的人,并非只用能办事而不懂事的人,的确是语重心长的名言。也是领导、为政者所必须了解的重点。
一是明人冯梦龙自叙《古今谭概》所记:
昔富平孙家串(孙丕扬,富平人,字叔孝,嘉靖进士,拜吏部尚书,
追谥恭介)在位日,诸进士谒请,齐往受教。孙曰:做官无大难事,只莫
作怪。真名臣之言,岂唯做官子!”
天下人才,贤士固然难得。贤而且能的人才,又具有高明晓事的智慧,不炫耀自己的所长,不标奇立异,针对危难的弊端,因势利导而致治平的大贤,实在难得。以诸葛亮之贤,一死即后继无人,永留遗憾。虽然魏廷、李严也是人才,但诸葛亮就是怕他们多作怪,因此不敢重用,此为明证。
一是清末刘鹗在所着《老残游记》中记述的一则故事。为了久仰一位清官的大名,不惜亲自出京去游览求证。但所得的结果,使他大失所望。因此他得一结论说:“天下事误于奸慝者,十有三四。误于不通世故之君子者,十有六七。”这又是从另一角度描述贤而且能的人才难得。
对于这个问题,清初乾隆时代的监察御史熊学鹏,就张拭(南轩)对宋孝宗的问答,写了一篇更深入的论文,可以暂借作为结案:
臣谨按:张拭立言之心,非不甚善。而其所谓“不当求办事之臣”数
语,则未能无过也。
天下有欲办事而不晓事者,固足以启纷扰之患。天下有虽晓事而不办
事者,尤足以贻废弛之忧。
盖人臣敬事后食,见事欲其明,而任事更欲其勇;明而不勇,则是任
事时,先无敬事之心,又安望其事之有济,且以奏厥成效哉。
况“敬事”二字,有正有伪,不可不于办事求之也。在老成慎重通达
治体之人,其于一事之是非曲直,前后左右,无不筹划万全,而后举而行
之。官民胥受其福。朝廷因赖其功,以为晓事,是诚无愧于晓事之名矣。
若夫自负才智,睥睨一世者,当其未得进用,亦尝举在延之事业而权
其轻重,酌其是非,每谓异日必当奋然有为。一旦身任其责,未几而观望
之念生,未几而因循之念起,苟且迁就,漫无措置。
彼非不知事中之可否,而或有所惮而不敢发,或有所碍而不肯行,于
是托晓事之说以自便其身家,而巧为文饰。
是人也,用之为小臣,在一邑则一邑之事因之而懈弛。在一郡,则一
郡之事因之而囗茸。效奔走,则不能必其勇往而直前。司案牍,则不能必
其综核而悉当。至用之为大臣,而其流弊更不可胜言矣。
夫大臣者,膺朝廷股脑心膂之寄,所当毅然以天下事为己责,与人君
一德一心,以成泰交之盛者也。如不得实心办事之人,而但以敷衍塞责者,
外示安静以为晓事,国家亦乌赖有是人为哉。
且以是人而当重任,任其相与附和者,必取疲懦软熟,平日再不敢直
言正色之辈,而后引为同类,谬为荐扬,久而相习成风,率皆顽钝无耻,
而士气因以扫地矣。
所以《易》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夫为王臣,而至以匪躬自励,事一人,而必以夙夜自警,是岂徒晓事
而不办事者所得与哉。
要之,事不外乎理。不审乎理之所当然,而妄逞意见,以事纷更者,
乃生事之臣,究非办事之臣也。
所谓办事者,以其能办是事而不愧,则非不晓事之臣,明矣。
臣愚以为张拭恐宋孝宗误以生事之臣,为办事之臣,只当对曰:陛下
固欲求办事之臣,更于办事之臣中,而求晓事之臣。则心足以晓事,而身
足以办事。心与身皆为国用,于以共(襄力)政治,庶乎其得人矣。
由于前面引用了历史上这三则故事,更进一层,便可知对于“选贤与能”的贤能标准,很难遽下定义。以道德作标准吗?以仁义作标准吗?或以才能作标准呢?无论如何,结果都会被坏人所利用,有了正面标准的建立,就有反面作伪模式的出现。所以古人说:“一句合头语,千古系驴极。”说一句话,一个道理,就好比你打了一个固定的桩在那里,以为拴宝贵东西所用。但用来用去用惯了,无论是驴或是鹰犬,也都可以拴挂上去。那是事所必至,理有固然的。
实际上,我们晓得,“尚贤”、“不尚贤”到底哪一样好,都不是关键所在。它的重点在于一个领导阶层,不管对政治也好,对教育或任何事,如果不特别标榜某一个标准,某一个典型,那么有才智的人,会依着自然的趋势发展;才能不足的人,也就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倘使是标榜怎样作法才是好人,大家为了争取这种做好人的目标,终至不择手段去争取那个好人的模式。如果用手段而去争到好人的模式,在争的过程中,反而使人事起了紊乱。所以,老子提出来“不尚贤,使民不争”,并非是消极思想的讽刺。
此外,法家学说,出于道家的支流,它与老庄思想,也息息相通。法家最有名的韩非子,提出一个理论,可以说,相同于老子“不尚贤,使民不争”这个观念的引申发挥,但他提倡用法治领导社会,并不一定需要标榜圣贤道德的政治。他说:“相爱者则比周而相誉,相憎者则比党而相非,诽誉交争,则主威惑矣。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若舍法从私意,则臣不饰其智能,则法禁不立矣。”
他说,人类社会的心理很怪。彼此喜欢“比周”,大家在一起肩比肩(“比”字就好像一个人在前面走,我从后面跟上来,叫做“比”。“比”字方向相反的话,就成为“背”。你向这面走,我向那面走,便是“背道而驰”。懂了这个字的写法,便可了解后世称“朋比为奸”的意义。“周”是圈圈)。彼此两三个人情投意合的,就成为一个无形的小圈子。若有人问到自己的朋友说:“老张好吗?”就说:“我那个朋友不得了,好得很。”如果有人说他朋友不好,就会与人吵起架来。相反地,“相憎者,则比党而相非”,对自己所讨厌的人,就会联合其他人予以攻击。
其实,人类社会对人与人之间的是非毁誉,很难有绝对的标准。站在领导地位的人,对于互相怨憎的诽谤,和互相爱护的称誉,都要小心明辨,不可偏听而受其迷惑。如果先入为主,一落此偏差,“诽誉交争”,则人主惑矣。
过去有人批评我们中国人和华侨社会说:“两个中国人在一起,就有三派意见。由此可见中国民族性不团结的最大缺点。”我说:“这也不一定,只要是人类,两个人在一起,就会有三派意见。”譬如一对夫妻,有时就有几种不同的意见,只是为情为爱的牵就,以致调和,或一方舍弃自我的意见。又例如一个大家庭里有许多兄弟姊妹,有时意气用事,互相争吵,实在难以确定谁是谁非,只可引用一个原则。凡是相争者,双方都早已有过错了。因此法家主张领导地位的人,对左派右派之间的诽誉,只有依法专断,不受偏爱所惑,就算是秉公无私了。
韩非由家庭现象,扩而充之,推及一个国家,便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若舍法从私意,则臣不饰其智能,则法禁不立矣。”这就是代表法家思想的一个关键,不特别标榜圣贤政治。他们认为人毕竟都是平常人,一律平等,应该以人治为根本才对。这种道理,正是与老子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互为表里,相互衬托。由此可知,法家思想确实出于道家。
道家与法家的辨贤
人文历史的演变,与学术思想相互并行,看来非常有趣,也的确是不可思议的事:有正必有反,有是就有非。正反是非,统统因时间、空间加上人事演变的不同而互有出入。同样也属于道家的鬻子——鬻熊,如果只依照传统的说法而不谈考证他的生平,那么,他比老子还要老了,应该属于周文王时代,与姜太公——吕尚齐名并驾的人物,也是周文王的军师或政略咨议的角色。但他却主张需要起用贤者,而且提出贤士的重要性。如说:“圣王在位,百里有一士,犹无有也。王道衰,千里有一士,则犹比肩也。”
他的意思是说,在上古的时代,人心都很朴实,不需要标榜什么道理等等名号。上古时代,圣王在位,纵然百里之内,有一个道德学问很好的人,也是枉自虚生,好比没有用的人一样。因为在那个时代,个个都是好人,人人都差不多,又何必特地请一些贤人来治世呢!好比说,一个社会,完全安分守法,既无作奸犯科的人和事,便不需要有防止、管理作奸犯科的警察了。但他又说,后来王道衰落,社会变乱,千里之外如有一贤士,也要立刻找来,与他并肩同事以治天下。
从鬻子的理论观点来看历史,一点也不错。例如生在盛唐时代的赵蕤,也是道家人物。他纵有一肚子的谋略学问,但生在升平时代,又有什么用处?只有著书立说,写了一部《长短经》传世,自己去修道当隐士。虽受朝廷征召,始终不肯出山,因此在历史上,称他赵征君。他虽然传了一个徒弟李白——诗人李太白,晚年用非其时,又用得不得当,结果几遭身首异处之祸。好在他年轻时帮忙过危难中的郭子仪,因此后来得郭子仪力保,才得不死。如果再迟一点,在安禄山、史思明以后的乱局,也许李白可与中唐拨乱反正的名相李泌并驾齐驱,各展所长,在历史上便不只属于诗人文士之流,或者可有名臣大臣的辉煌功业呢!
鬻子他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昔文王见鬻子年九十。文王曰:嘻!老矣!鬻子曰:若使臣捕虎逐鹿,
臣已老矣。坐策国事,臣年尚少。
其实,文王说的“老矣”,是一句故意说的笑话,而且也有些为自己感慨的味道。文王用姜太公时,吕尚的年龄,已过了八十岁。他与武王的年龄不相上下。当然,九十岁以外的人,明知兴邦大业,已非自己的年龄所能做到,有如清人赵翼的诗:“风云帐下奇儿在,鼓角灯前老泪多。”因此对鬻子开了一句玩笑——“嘻!老矣”。是鬻子老了?还是他感慨自己也老了?只有他自心知之。可是鬻子的答案,也正合文王的心意,彼此知心,一拍即合,一个是求贤若渴,一个是贤良待沽,因此而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这岂不是“尚贤”的明证?况且法家如韩非,他虽然主张法治而不重人治,但用法者是人,不是法。人不用法,法是废物。韩非自荐,正是自认为是贤才,因此而求鬻卖于帝王。如果人主不“尚贤”,韩非又向哪里去卖弄他自己的贤能呢?
且让我们再来看看前汉时代,崇拜道家学术的淮南子,他提出了与法家主张相反的意见,如说:“乌穷则啄,兽穷则触,人穷则诈。峻刑严法,不可以禁奸。”
淮南子这里所提出的相反道理,正如老子所说:“长短相较,高下相倾。”有正面就有反面,淮南子是道家,他以道家的思想,又反对法家。而法家原也出于道家,这是一个颇为有趣的问题。
淮南子说:“鸟穷则啄,兽穷则触,人穷则诈。”鸟饿了抓不到虫吃的时候,看到木头,不管什么都啄来吃。野兽真的饿了,为了获得食物,管你是人或是别的什么都敢去碰。“人穷则诈”,人到穷的时候,就想尽办法,以谋生存,骗人也得要骗。如法家的韩非子说:“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淮南子却说不见得:“峻刑严法,不可以禁奸。”纵使法令非常严格,动不动就判死刑,然而众生业海,照样犯罪杀人。这就是“人穷志短,马瘦毛长”的道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真到穷凶极恶的时候,就胡作非为。因此而又否定法治的功能,还是要以道德的感化,才能够使天下真正地太平。
不管如何说,各家的思想,都有专长。尤其在春秋战国的时候,诸子百家的书籍,多得不可数计,有着说不完的意见。著作之多,多到令人真想推开不看了。往往我们觉得自己有一点聪明,想的道理颇有独到之处。但是,凑巧读到一本古书,脸就红了。因为自己想到的道理,古人已经说过了,几千年前就有了,自己现在才想到,实在不足为贵。总之,像上面讨论的这些正反资料,在书中多得很。
再回过来讲老子所说的“不尚贤,使民不争”。此处之贤,是指何种贤人而说?真正所标榜的贤人,又贤到何种程度?很难有标准。不论孔孟学说,或者老庄言论,各家所指的圣贤,要到达何种标准?那很难确定。所以,属于道家一派的抱朴子说:“白石似玉,奸佞似贤。”一方白色的好石头,晶莹剔透,看起来好像一块白玉,但是就它的质地来看,不论硬度、密度,都不够真玉的标准。如果拿世界宝石标准来评定,充其量只能叫它什么“石”。如“青田石”、“猫眼石”等,实际上只是一种质地较好的石头而已。至于人,也是如此,有时候大奸大恶的人,看起来却像个大好的贤人。所以贤与不贤很难鉴定。我们用这些观点来解释老子的“不尚贤,使民不争”的道理,对大家研究老子这句话的内涵,相信会更有帮助。
现代化好人与老人的表扬法
老子的这本书,毫无疑问,是经人重新整理过,但大体上,已整理得很好,把每一句话的含义性质分别归类。如果各抒己见,认为它原文排列有错误,那就各成一家之言,很难下一定论。
我在介绍第一章的时候,曾首先指出,老子往往将道的体相与作用,混合在一起讨论。而且在作用方面,所谓老庄的“道”,都是出世的修道,和入世的行道,相互掺杂,应用无方,妙用无穷,甚至妙不可言。所以,读老庄如读《孙子兵法》一样,所谓“运用之妙,在乎一心”。那么,要想把《老子》的内涵,完全表达出来,是很费事的。尤其在入世应用之道方面,常常牵涉到许多历史哲学。利用史实,加以选择,透过超越事实的表面层,寻求接近形而上道理的讨论。这在一般学府中应该属于一门专门课程。但是许多地方,牵涉到历史事实的时候,就很难畅所欲言了。比如说“不尚贤,使民不争”这句话,尚贤与不尚贤怎样才对,就很难定论。换一句话说,一个真正太平的盛世,就没有什么标榜好人的必要,我们只列举现代化的一两个故事,大概可以增加些许“不尚贤,使民不争”的趣味性。
几年前,台湾社会上发起一个“敬老会”,对老人,表扬其年高德劭。第一次举办时,我就发现,这简直是在玩弄老人,为老人早点送终的办法。叫年纪那么大的老人坐在那儿听训、领奖,还要带去各地游览。实际上,对于老人是一种辛苦的负担,我想那些老人可能累坏了,而且更因为这种风气一开之后,就有许多人也不免想进入被“敬老”的行列,这样就变成有所争了。岂不见老子说“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吗?又如,我们标榜好人,让好人受奖,开始动机没有什么不对,但是形成风气后,社会上就有人想办法去争取表扬。那么,表扬好人的原意,也就变质了。我每年也接到推荐好人好事的公文,但我看来,好人好事太多,推荐谁去好呢?而且征求一下,大家只对我一笑,摇摇头,摆摆手,谁也不肯接受推荐。我常常笑着说:有两个好人,我想推荐,可惜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未投生。大概我还勉强像小半个好人,只是我也同大家一样,讨厌人家推荐我,更怕自己推荐自己。还是相应不理,让贤去吧(一笑)。我们由这两个故事,大概就可以知道,所谓“不尚贤,使民不争”,在老子当时的社会,在那个历史政治的形态中,“尚贤”已经是一种毛病,因此他提出这句话来。
闲话少说,书归正传。其实,人类历史上千古兴亡的人物,从作人与做事两个立场来讲,贤与不肖,君子与小人,忠与奸,在纯粹哲学的角度来看,很难下一确切的定论。如果单从用人行政的立场来讲,清初名臣孙嘉涂的“三习一弊”奏疏中,已经讲得相当透彻了!其中如说:
夫进君子而退小人,岂独三代以上知之哉!虽叔季之世(衰乱的末代
时势)临政愿治,孰不思用君子?且自智之君(自信为很高明的领袖们),
各贤其臣(各人都认为自己所选拔的干部都是贤者)。孰不以为吾所用者
必君子,而决非小人。乃卒于小人进而君子退者,无他,用才而不用德故
也。
德者,君子之所独。才则小人与君子共之,而且胜焉。语言奏对,君
子讷而小人佞谀,则与耳习投矣。奔走周旋,君子拙而小人便辟,则与目
习投矣。即课事(工作的考核)考劳(勤惰的审查),君子孤行其意而耻
于言功,小人巧于迎合而工于显勤,则与心习又投矣。
小人扶其所长以善投,人君溺于所习而不觉。审听之而其言入耳,谛
观之而其貌悦目,历试之而其才称乎心也。于是乎小人不约而自合,君子
不逐而自离。夫至于小人合而君子离,其患岂可胜言哉!
盗机与哲学
其次,老子主张“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这两句话,可说“文从字顺”,读来很容易了解。但说对于稀奇难得的财物,不要去珍重、宝贵它,便可使大家不会生起盗心,这就颇有问题。“盗”字有抢劫的强盗、偷窃的小盗等区别。要详细解释“盗”字,也不是容易的事。
如果以纯粹哲学的观念作解释,什么是盗贼行为的内涵?我们可以引用佛家的一个名词,凡是“不与取”的便是盗。广泛地说,“不与取”就是盗的行为,这种定义比世界上任何一种法律更为严密。所谓“与取”,是指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给予。“不与取”,就是没有经过对方的同意,就取为己有的意思。那么,我们就是在地下捡一块泥土回来,没有土地所有者在场,也已经属于“不与取”的行为,也犯了盗戒。所以,人要不犯盗戒,只有餐风饮露,享受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才算是清白。
在道家的学术思想里,对于这一点,和佛学有同样意义,道家讲“道”便是“盗机”。《阴符经》说:“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修道者也就是利用盗机。我们人活着是天地之盗,都是偷了天地自然的东西,偷太阳的光,偷土壤的功能,侵害万物的生命给自己当饭吃,把动物的肉和青菜萝卜吞到胃肠里去,自己还认为理所当然,这都是占了天地万物的便宜,便是盗机。所以说修道的人,也是偷盗天地的精华到我的身上来。好比用一个聚光的凸透镜,放在太阳光下,把阳光聚在一起,成一焦点,摆一根草在焦点上,到了某个程度,就烧起来,然后引火做熟食,这也是偷盗了太阳的热能来自利。修道人偷盗天地精华之机,也是如此,所以说“人,万物之盗”。但“天地,万物之盗”,人固然是偷取天地精华,天地也是偷了万物和我们的生命,才显现出天地存在的威德功能。
这样一来,照道家的看法,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互相偷盗的世界,彼此相偷,互相混水摸鱼。然后又说自己很仁慈,这真是滑稽之至。比如,我们人叫人类,依上古传统文化中道家的看法,叫我们人是“倮虫”,老虎是“大虫”,蛇是“长虫”,小的爬行生物是“毛毛虫”。所谓“保虫”的人们,也只是天地间一个生物而已。但又大言不惭地拿其他生物来披毛遮羞,然后夸耀自己为万物之灵,有的是衣冠礼仪,岂非是大盗的行为。
但在老子以及庄子等道家人物的思想中,已经从上古传统广义的盗机理论,缩小范围,归到人文世界的范畴,只讲人类社会的盗机了。最明显地,无过于庄子《肤箧篇》中的危言耸听。同时也指出最稀有最难得之货是什么东西。他说:
然而田成子一旦杀齐君而盗其国,所盗者岂独其国耶!并与其圣知之
法而盗之。故田成子有乎盗贼之名,而身处尧舜之安,小国不敢非,大国
不敢诛,十二世有齐国。则是不乃窃齐国,并与其圣知之法以守其盗贼之
身乎?
尝试论之,世俗之所谓至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
何以知其然耶?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同样地,生在多灾多难乱世中的释迦牟尼,在他所说的经典中,有的地方,也是“王贼”并称,揭穿人类贪嗔不已的变态心理。
因为《(月去)箧篇》对人类历史的诛心之论太透彻了,比之孔子的着《春秋》而责备贤者,使乱臣贼子惧,还要来得干脆明白,所以使干古以下的帝王位,不敢面对,不能卒读,也不可以让别人去读,只能自己偷着来读。用为谋生。用之成功的如曹操,便是“(月去)箧”系的毕业生;用之失败的如桓温,便是“(月去)箧”系考试不及格,没有毕业的学生。
在历史的经验上,从唐末天下大乱,形成五代的纷争局面,便有道家哲学思想诗的小品出现,如说:“中原莫造生强盗,强盗生时不可除。一盗既除群盗起,功臣多是盗根株。”这首是唐末的白话诗,虽然说得很明白,到底缺乏诗人的“温柔敦厚”风格,因此我再三提到,非常欣赏近代诗人易实甫的“江山只合生名士,莫遣英雄作帝王”的含容浑厚。
历史上严禁工业科技发展的死结
有关大盗窃国、小盗窃货等的哲学观念,大概已如上述,暂时不必再加讨论,到此打住。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三千年来的历史经验,素来朝儒道并不分家的传统思想方向施政,固守以农立国,兼及畜牧渔猎盐铁等天然资源的利用以外,一向都用重农轻商的政策,既不重视工业,当然蔑视科技的发展。甚至还严加禁止,对于科技的发明,认为是“奇技淫巧”,列为禁令。因此,近代和现代的知识分子,接触西方文化的科学、哲学等学识之外,眼见外国人富国强兵的成效,反观自己国家民族的积弱落后,便痛心疾首地抨击传统文化的一无是处。如代表儒家的孔孟伦理学说,与代表道家的老庄自然思想,尤其被认为是罪魁祸首,不值一顾。
从表面看来,这种思想的反动,并非完全不对。例如老子的“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等等告诫,便是铁证如山,不可否认。而且由秦汉以后,历代的帝王政权,几乎都奉为圭桌,一直信守不渝。其实,大家都忘记了,如老子的这些说法,都是当时临病对症的药方,等于某一时期流行了哪种病症,时医就对症处方,构成病案。不幸后世的医生,不再研究医理病理,不问病源所在,只是照方抓药,死活全靠病人自己的命运。因此,便变成“单方气死名医”的因医致病了!
我们至少必须要了解自春秋、战国以来的历史社会,由周代初期所建立的文治政权,已经由于时代的迭更,人口的增加,公室社会的畸形膨胀,早已鞭长莫及,虚有其表了。这个时期,也正如太公望所说的“取天下者若逐野鹿,而天下共分其肉”。一般强权胜于公理的诸侯,个个想要称王称帝,达到独霸天下的目的,只顾政治权力上的斗争,财货取予的自恣。谁又管得了什么经纶天下,长治久安的真正策略。因此,如老子他们,针对这种自私自利的心理病态、社会病态,便说出“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的近似讽刺的名言。后来虽然变成犹如医药上的单方,但运用方伎的恰当与否,须由大政治家而兼哲学家的临机应变,对症抓药。至于一味地盲目信守成方,吃错了药,医错了病的责任,完全与药方药物无关。
例如我们过去历史上所讴歌颂扬的汉代文景之治,大家都知道,是熟读《老子》的汉文帝母子,信守道家的黄老之道的时代。老子传了三件法宝:“曰慈,曰俭,曰不敢为天下先。”汉文帝自始至终,都—一做到了。汉文帝的俭约是出了名的,“不贵难得之货”,也是有事实证明的。他自己穿了二十年的袍子,舍不得丢掉,还要补起来穿。从个人的行为道德来说,一个“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的皇帝,能够如此俭约,当然是难得可贵。又有人献上一匹千里马给皇帝,他便下了一道诏书,命令四方,再也不要来献难得的货物。这是他继承帝位的第二年,有献千里马者的历史名诏。他说:“鸾旗在前,凤车在后,吉行日五十里,师行三十里。朕乘千里马,独先安之?于是还其马,与道里费。”下诏曰:“朕不受献也,其令四方毋复来献。”
在我们的历史与辑着史书者的观念里,郑重记载其事的本意,就是极力宣扬汉文帝的个人行为道德,如此高尚而节俭,希望后世的帝王者效法。如用现代语体来表达这段史实,是说汉文帝知道了有人来献千里马,便说:此风不可长,此例不可开。我已经当了皇帝,要出去有所行动的时候,前面有擎着刺绣飞驾的旗队,正步开道。后面又跟着侍候的宫人们,坐着刻画祥凤的车队,带着御厨房,平平稳稳,浩浩荡荡地向前推进,大约每天只走五十华里就要休息了。如果带着警卫的部队,加上军事设备等后勤辎重车队,大约每天只走三十华里便要休息了。那么,我当皇帝的,单独一个人骑上千里马要到哪里去呢?
无论是达官显要,乃至贵为帝王,没有周围的排场,没有军警保护的威风,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人而已,并无其他的奇特之处。甚至遇到危难,还很可能正如民间俗话所说“凤凰失势不如鸡”呢!因此,他退还了这匹奉献上来的千里马,并且交代下去,还要算还送马来的来回路费和开支。同时又下了一道命令(当时把皇帝的命令叫“诏书”)宣布说:“朕”(过去历史上皇帝们的自称)不接受任何名贵稀奇的奉献,要地方官们通知四方,以后不要打主意奉献什么东西上来。
这在汉文帝当时的政策作为,的确是很贤明的作风,不只是因为他的个性好尚节俭的关系。在那个时候,从战国以来到秦汉纷争的局面,长达两百余年,可以说中国的人民,长期生活在战争的苦难中。缩短来说,由秦始皇到楚汉分争以后,直到汉文帝的时代,也有五六十年的离乱岁月。这个时候的社会人民,极其需要的便是“休养生息”,其余都是不急之务。所以他的政策一上来便采用了道家无为之治,以“慈”、“俭”、“不敢为天下先”(不要主动去生事)为建国原则。首先建立宽厚的法治精神,废除一人犯罪,并坐全家的严刑。跟着便制定福利社会人民的制度,“诏定振穷、养老之令”。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
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
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注:年初及随时的意
思)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住天下子孙孝养其亲哉!
具为令:八十以上,月赐米肉酒。九十以上,加赐帛絮。长吏阅视,丞若
尉(丞、尉都是地方基层官职名称)致二千石(地区主政官职称谓)遣都
吏循行,不称者督之。
学老子的汉文帝绝对没有错。但是后代有些假冒为善,画虎不成反类犬的帝王们,却错学了汉文帝。例如以欺诈起家,取天下于孤儿寡妇之手的晋武帝司马炎,在他篡位当上晋朝开国皇帝的第四年,有一位拍错马屁的太医司马程,特别精心设计,用精工绝巧的手工艺,制作了一件“雉头裘”,奉献上去。司马炎便立刻把它在殿前烧了,并且下了诏书,认为“奇技、异服,典礼(传统文化的精神)所禁。”敕令内外臣民,敢有再犯此禁令的,便是犯法,有罪。读中国的历史,姑且不论司马氏的天下是好是坏,以及对司马炎的个人道德和政治行为又作什么评价;但历来对奇技淫巧、精密工业以及科技发展的严禁,大体上,都是效法司马炎这一道命令的精神。因此,便使中国的学术思想,在工商科技发展上驻足不前,永远停留在靠天吃饭的农业社会的形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