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碗 发表于 07-7-20 23:24:41

对 柠檬草 的处罚决定

柠檬草在论坛帖子里用侮辱性语言攻击他人,违反论坛规定,现做禁止访问处理。

    具体事件大家都知道,不必我多解释了。本来昨晚要做禁言处理,但网络不行,一些回复要删除的也无法删除了。今天忙完了上来,做禁止访问处理,之前几次禁言和销号处理,都没有起到警示作用。但除此之外,似乎也没有其它处罚方式了。

    望其它会员引以为戒,状态不好需要发泄情绪,也请使用文明语言,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wzhp 发表于 07-7-21 07:06:20

支持木老大的决定。

starlamb 发表于 07-7-21 09:36:12

回复 #1 木碗 的帖子

支持一把!

晔阳 发表于 07-7-21 20:43:50

有权必须有威,无威是为无为。

insist 发表于 07-7-21 21:30:37

无规矩不成方圆

8849 发表于 07-7-22 17:41:10

很久以前参加广州小组第一次聚会的时候就听说了纷飞(前柠檬草)的一些情况,想不到愈演愈烈,生出了这么多的变故……

长风 发表于 07-7-22 18:25:09

现实中见过纷飞(现在叫柠檬草),很难想象她的言行

论坛中没有详细看柠檬草的过激言论,但凡是看到过的,均让我觉得心惊

相信她也是非正常状态所致,但是为了论坛,为了多数人的情绪,支持木掌门的决定

xlhljp 发表于 07-7-23 19:25:58

小草的如此多的帖子就这么屏蔽了,想她会伤心。

是否可以在她的名字下面把“禁止发言”改为“经常骂人,请勿理之”
免得很多事端。也让草儿能有个长期的id.:L

主义可能比较馊。

thail08 发表于 07-7-23 19:47:23

  随便抛弃一个病友,是不人道的。

insist 发表于 07-7-23 20:10:41

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只能这样做,是无奈但是必须的

xlhljp 发表于 07-7-23 20:39:13

世间大福德之人必能容人所不能容,忍人所不能忍。

也许我们还远远没有达到忍人所不能忍的境界。

建议大家把讨论的理论投入到技术版块:victory:

波波 发表于 07-7-24 17:14:09

不是同道中人(总是恶语相向而不知悔改者)可摒弃,以免影响恶劣。坚决维护论坛的温馨、和谐、友爱、互助氛围!!

支持木碗!!

malnu 发表于 07-7-25 08:18:15

回复 #9 thail08 的帖子

在这句话上我是同意你的意见的(但我认为这并不是抛弃她,禁言也不是永远的事),但我希望你也能理解,抛弃任何一个管理人员也是不人道的。。。

云海天山 发表于 07-7-25 09:03:02

回复 #12 波波 的帖子

同意波波。

我个人觉得,没有理性的约束能力的人,并不适合我们的论坛。

[ 本帖最后由 云海天山 于 07-7-25 14:27 编辑 ]

malnu 发表于 07-7-25 09:26:43

所谓“没有理性约束力”如何界定呢?thai08的言论也是有他的逻辑的(不是谈命题真伪,只谈论证方式),这个精分的幻想是不同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理性约束”范围内的。

辩论“是否适合我们论坛”其实和“是否应该取消死刑”一样,永远没有结果。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是不赞成死刑的,遗憾的是我国并非如此,我也无法不接受。

在技术层面上,封ID挡不住改头换面、卷土重来,从根本上来说和禁言或其他较轻的处罚措施并无两样。

忘了谁说过,柠檬草在才更显出阳光的完整,小刀对thai08也有类似的意见(有个牛虻的比喻,忘记在哪篇贴子里了)。我一直认为,在乎阳光的才会赖在这里,说什么做什么不合适的,我们可以处理,但是没有谁或哪一类人是根本不适合的。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着他们的影子,除去任何一个人,都是在除去对我们自己的一部分的感知。真实的问题,粉饰的太平,我们都需要了解,也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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