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10:43

我是不是剥削者和寄生虫?

有人看我状态很好,却不上班,经常在网上折腾。他们认为这不好,甚至认为我是剥削者和寄生虫。是的,我现在的生存费用靠政府补助,也就是广大纳税人买单。钱不多,但是只要我不生大病,我医食无忧,可以永远不上班。这种补助,我是不是受之有愧?我不觉得。当社会生产率达到一定高度时,对老弱病残的适当帮助是正常的。以前我说过,人类不能完全遵照丛林法则。狼打不过虎,虎打不过大象,弱肉强食,老狼病狼都吃不到什么食物。人却能对快要死的老人花巨资治病。人若完全采取丛林法则,会出现什么结果?人人自危,因为人可以使用武器。而且强者也有弱的家人亲戚。作为双相,哪怕治得再好,我认为还是弱者,至少比自己没有双相要差。所以,我拿着政府脑残补助维生,我没觉得我是寄生虫,当然我也不觉得有多么光荣。反正一切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我还要有房有车,那就过分了。我不上班,我愿意过清贫的生活,这是我自己的事。如得了重病没钱看,我死了也活该。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20:51

有人说经济不独立,人格就不能独立。这是对的。问题是我接受的是政府的一点脑残补助,就谈不上什么人格不独立了。难道政府部门会派人来天天嘲讽我吗?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30:56

昨天看到一篇练功者写的文章,深有感触。他的观点是练功的人要把工作仅仅当成是维生的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安心练功。这话我一次看到。以前我就知道痴迷练功的人往往事业不行,普遍现象。他的一番话再一次从深层次证明了这一点。
周恩来说人一天最好运动一小时,为了更好地工作。练功是为了更好地工作,工作是第一位的。在这两种人生观下,结果自然是不同了。哪一个更正确?很难说。痴迷练功不等于不生病,大部分练功者一生默默无闻,生活也不富裕,最终说不准因无钱及时治疗而提前死亡,也有一些高寿,特点是活着的时候少受疾病折磨。一心扑在工作上的也是两类,一部分人事业有成,身体也不赖,也有一部分确实英年早逝。
老毛反对练气功,认为把人搞得消极,肯定也是有他的道理。每个人还是寻找一个平衡点吧。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32:04

总之,两种观点:1,运动(含气功)是为了更好工作(含做生意),2工作是为了更好地运动。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34:11

老板和领导们见到第二种人,会恨死。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35:13

我本人是在两种人生观之间长期摇摆不定,现在基本已定下来了。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09:41:28

我在一韩企因工作太累辞职,韩老板问我为什么,我说我不想挣钱挣得太辛苦。他哈哈大笑,大笔一挥,同意辞职。

ahoo 发表于 15-1-18 15:52:40

弱势群体,靠政府补助生活很正常。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18:58

这种补助,我是不是受之有愧?我不觉得。当社会生产率达到一定高度时,对老弱病残的适当帮助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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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就是为什么自由主义者反对国家福利,它使得受助者不再感激捐助的人。因为出钱的人没有办法停止对不感恩的人停止帮助,从而彻底败坏慈善的精神。
http://www.impencil.org/portal.php?mod=view&aid=2839可以更多的内容,参见铅笔社的洗脑宣传。

以前我说过,人类不能完全遵照丛林法则。狼打不过虎,虎打不过大象,弱肉强食,老狼病狼都吃不到什么食物。人却能对快要死的老人花巨资治病。人若完全采取丛林法则,会出现什么结果?人人自危,因为人可以使用武器。而且强者也有弱的家人亲戚。作为双相,哪怕治得再好,我认为还是弱者,至少比自己没有双相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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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怎么不能按照丛林法则生活?要人类退回丛林社会真是太简单了。科索沃打仗的时候很多波斯尼亚女人为了一个罐头就可以卖淫,贵国最后一次大规模吃人事件过去才不到50年,几内亚部落今天仍然在猎头。人类几十万年都是这样过来的,怎么叫“不能按照丛林法则生活”?
楼主真是托了福利制度的福。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20:24:44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18
这种补助,我是不是受之有愧?我不觉得。当社会生产率达到一定高度时,对老弱病残的适当帮助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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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费用是广大纳税人给我的,我怎么感谢?我也是纳过税。如有个人给我捐款,那我当然要感谢了。可到目前为止,我还不知有哪位个人给我捐助,我家人也只是帮忙做点事情,办点证件而已。
你要说丛林法则,那我死定了,好的,今晚我要上网买枪,明天干掉几十个富人和强者。你家里可能也有弱者,你愿他们死吗?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36:00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20:24
我的生活费用是广大纳税人给我的,我怎么感谢?我也是纳过税。如有个人给我捐款,那我当然要感谢了。可到 ...

打算抢劫勒索社会?你买到枪再说吧?

你确定这样别人会同情你?还是会要求政府严惩恐怖分子呢?

就算是非洲黑猩猩,也不是拳头说了算谁力大谁当老大。不懂政治只能死于非命。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20:44:08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36
打算抢劫勒索社会?你买到枪再说吧?

你确定这样别人会同情你?还是会要求政府严惩恐怖分子呢?


政府用税收援助和个人自愿捐助是可以同时存在。我就弄不懂,政府扶贫济困还错了?世界是复杂的,多样化的。多渠道并存。希特勒下令把生下来有缺限的小孩都开死,行得通吗?但是有缺限的动物很快就会死,脑瘫儿照样能活几十年,这就是人与动物的区别。野狮打败了狮王就成了新狮,拥有别的母狮。人能这样吗?拳头狠就能霸占别人的老婆吗?不和你说了,忙的狠。你自己误去吧。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20:46:05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36
打算抢劫勒索社会?你买到枪再说吧?

你确定这样别人会同情你?还是会要求政府严惩恐怖分子呢?


我们感谢政府,只能是做一良民,知足,少惹事生非。如是个人,那我们就给他传播美名,如果他肝坏了,说不准我们还能捐点肝。还能怎样?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49:54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20:24
我的生活费用是广大纳税人给我的,我怎么感谢?我也是纳过税。如有个人给我捐款,那我当然要感谢了。可到 ...

haidilun真的以为文明社会害怕恐怖分子的恐吓?福利是恐怖分子恐吓出来的?文明社会完全承受得起这个代价,因为恐怖分子杀不了两个人,就已经被捕了,甚至连枪都买不到。但是文明社会一定不能让恐怖分子产生这样的认知,我通过杀人能够获得苦主财产,通过勒索可以获得财富,那样他一定会杀尽全人类。

连拉登都不是勒索福利无差异杀人的恐怖分子,他只是极端宗教势力的打手而已。

haidilun 发表于 15-1-18 20:50:09

bodhiya 发表于 15-1-18 20:18
这种补助,我是不是受之有愧?我不觉得。当社会生产率达到一定高度时,对老弱病残的适当帮助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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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不能说接受了陈光标的一点捐款,见到陈就磕头,几年后还要把捐款数倍奉还吧?那还叫什么捐款?那不成了放高利贷吗?做人的区别咋就这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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