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idilun 发表于 15-1-4 21:09:42

双相用药黄金法则

理论上说是稳定剂和抑郁根据病情处于动态变化,但是由于无法准确知道病情轻重甚至属相,只好简化用药。由于稳定剂并不会导致抑郁,所以宜大剂量固定,出现抑郁,则用大剂量抑郁药以尽快去除抑郁。当抑郁消除并出现轻躁时一定要降抑郁剂。当轻躁消失后则尽量不要再减抑郁剂,以防抑郁复发。即使抑郁不会复发,也不宜再减抑郁药,以防下次抑郁以较重形式复发。总的原则是患者在达到不郁不躁的情况下尽可能多服药,而不是少服药。

haidilun 发表于 15-1-4 21:14:05

不要因为全停抑郁药后抑郁暂时未复发而沾沾自喜,因为下次来临时就有可能是重郁。如果在不致轻躁的情况下尽量保留抑郁药,那么抑郁复发周期将延长,程度也会较轻。由于稳定剂已是固定大剂量,所以出现躁狂只能减抑郁药。没有躁狂时要不要降稳定剂,个人认为还是不降为好,多一点副作用可以在减少躁狂,快速恢复抑郁方面补回来。

haidilun 发表于 15-1-4 21:14:54

本人在此网站多次重复这些类似的双相用药法则,一是和患者交流,二也是提醒自己。

ahoo 发表于 15-1-8 16:00:49

我觉得有道理,但是自己没有实践过

kw0760 发表于 15-1-10 18:21:00

楼主说的在理,我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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