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品出百种味
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太多的人孤独,太多的人需要理解和交流,相住十几年的邻居连彼此的姓名都不知,大家都自我封闭,让人不得不发自内心的感到悲哀!我喜欢读书,尤其那种让人回味无穷的!有时碰上好的文章,反复的读,恨不得把它背下来! 人生短暂,不可能事事都一一亲身体验,读书可让我们体验他人的感受,从中有所启发!不必冒险,简捷便利,何乐而不为?网络真是好东西,可让我们分享这种体验,给我们提供了一种虚幻而真实的交流方式! 下面的一篇文章让我们深深领悟到,吃苦是一种财富!
一生品出百种味
文/杨奇
躺在棺材里思考人生
那年我才20岁,刚上大学一年级,到了暑假,去做些什么好呢?不知为什么,我想到了台北市殡仪馆。
没想到他们不要我。他们要年纪大的,有经验的。正好管这事的是我同学的爸爸,我就吵着闹着一定要去。没办法,他只好同意我去试个两三天。
第一天见到老师傅。他说:死人有什么好怕的?怕的是活人,能杀人的害人的都是活人。你说这话说得有多么好啊!
进了洗尸间,直接面对死亡,我对人生忽然有了新的感悟。此前,一个20岁的青年想的都是未来怎样美好,从未想到怎样面对死亡;而只有你思考到死亡的时候,人生的意义才会更真切地呈现在你面前。
我洗的第一个尸体是出车祸的。运来的时候,脑袋已压碎了,躯干也残缺了,旁边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这个人的内脏,也不知是男是女。当时我非常害怕,心怦怦直跳,手脚也僵在那里动不得了,幸亏有两位老师傅陪着我,教我如何做,不然我早就被吓得逃出来了。
你知道殡仪馆是我自己要去的。心里早就有了准备。可干了差不多一个月,我才过了"胆子"这一关,可以自己一个人干了。
我去的时候是个夏天,天气很热。棺材是木板做的,很凉快,我们就光着身子躺到空的棺材里去睡觉。睡醒的时候我就想:总有一天我会永远睡在这具棺材里的。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我该怎样生活?活着又该有怎样的意义?
这个工作我做了整整一年。同学知道了,路上都喊我吸血鬼。同我住一屋的室友吓得都搬出去了。人家说我身上全是死人味。其实,他们不知道,在死人味的后面,我对生命的好奇与企求比什么时候都旺盛着呢。
工作最苦,心肠最热
当完殡仪工,我对体验人生的各种滋味兴趣更大了。
我又去当矿工。为什么?因为矿工苦啊,有危险。这对20出头的我最具有挑战性。 那时台湾最辛苦、最没有保障、最被人瞧不起的就是矿工了。只有穷人才去做这种工作,哪有家里条件好的还去当矿工的?要被人家笑话的。我家境其实不错。我爸爸是个企业家,在地方上也是有名望的人,但我还是愿去当矿工,人的经历嘛,多些有什么不好?
以前只看过矿工的电影,等下到矿里后才发现满不是那么回事,连呼吸都有困难。刚下矿那几天,缺氧,加上矿井里弥漫的尘埃,头晕得厉害,饭吃不下去,胃里的东西全想吐出来。于是,我就吃治晕车的药。
台湾的矿很薄,容易塌,很危险。矿工的生活不是论年,而是论天,过一天算一天。在这样严峻的生存挣扎之中,反而孕育了浓浓的人情味。矿工的知识水准不高,可是感情很深,心肠最热。
我在台北县石硷煤矿干了5个月。同这些矿工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同他们干活在一起,住在一起,吃饭也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大家端着碗挤成一堆,边聊边吃,多有滋味!
我也遇到过危险,有两次,瓦斯中毒,那个煤矿在深山区,交通不方便,不能及时送医,工友们用尽各种传统的急救方法都没灵验,以为我没救了,一群人都哭起来。我在昏迷中只觉得有一股嘈杂的声音震耳,就想看看是谁在吵闹。这样一想,眼睛就睁开了,工友们一看我醒来了,都高兴得笑起来。
他们笑了,我却泪眼模糊起来。多么纯朴的人啊,多么真挚的情感啊。我这一生从未如此感动过,也从没如此真切地感到活着,和在艰难中热爱生活的人在一起,是多么好。
森林的诱惑
从煤矿出来后,我自己也在想:下一个工作干什么?这时森林对我构成了诱惑。深山老林,想一想就很令人兴奋。
当时我从报上看到一篇访问,其中有一个代木工人说:只有乡下人才干这个营生,你们城里人干不来,这句话激起了我不服输的劲头,我就去当了横贯公路的森林代木工人。
每当我们坐缆车到山上去,山谷根深,大地就从脚下溜过。空气新鲜?去玩还差不多,可我们是工作呀,经常是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紧张还来不及呢。
景色?当然是另一番景象了:总是元际的林海,幽幽地吸引你去探寻它的深处。各种知名不知名的花草,各种知名不知名的动物……
我的工作就是用锯锯树,然后拴上绳把它拉倒。辛苦?免不了。有时辽危险。我手上起满了泡,一用力,钻心的痛。怎么办?咬牙!咬往牙关,让意志去对付疼痛。就这样我于了两个月,第二年又干了两个月。
走出大森林,我懂了一个人生信条:在困难面前,关键看你是否能咬得住牙,屏住这口气。国外还要请清洁工?
到了我临来美国前三个月,我又当上了清洁工。
那时我已经大学毕业了,找到了一个工程师的工作,待遇不错。可我还是禁不住心中的冲动,辞了工程师的工作,跑去当没有人愿意干的清洁工。这像个糊涂虫对不对?可是我觉得自己满清醒的。我知道我只能在那个年岁做那样的事,那时默默无闻,没包袱,年轻力壮,有潜力,什么都可以试试看,过了那个岁数,过了那个阶段就下一定能做了。想做,环境条件也不允许。
我去应征的时候。他们问我学历,我就把初中地毕业证书拿出事,还问我以前做过什么,我说当工人,他们就把我留下来了,那是个冬天,好冷,我坐在一个工作台上;吊在大楼的外面,去刷洗墙壁。
等我要来美国归学时,我就去同他们告别,他们问我去哪里?我说去美国。他们一听愣住了:啊?国外主要请清洁工啊?
他们当我是穷小子,我说我要当经理
我就这样背着一袋子丰富的人生履历来到了美国。我到夏威夷大学先念的卫星通讯工程,来了没两天,我就到一家中餐馆去打工、洗碗。
台湾留学生到了我那个时候,已没有人再去餐馆洗碗了。他们很有钱,一来就买跑车,我只坐公共汽车。后来赚了几个钱,才买了一辆旧的脚踏车;我在前边骑,后边就有人指着我嘲笑我。
其实家里给我准备了一笔钱,但我不要动。我要自己赚出个人的生活来。这样一来,我就成了台湾留学生中最清寒的一个了。别的台湾留学生来的时候都像搬家一样。一大堆东西,我却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连床都没有,就睡在地板上。
我那时很孤独。有的人一开始还同我讲讲话,后来见到我理也不理,大概是嫌我穷吧。我在校园里受冷落,到餐馆工作,他们也排挤我。那是个香港人的餐馆。他们想我从台湾来还干这个,在台湾一定很穷,又不懂广东话,他们更加排挤我。我不在乎他们的冷眼。我对一个领班说:过两年,我就会是个餐馆经理,你信不信?他笑,当然是冷笑了。
两年后,我果然成为经理。因为我给他们拉来了很多生意。每个客人进来都要问:严旭生在不在呀?订位点菜全找我。老板吓坏了,知道这个穷小子还挺厉害,于是就提拔我当了经理。
英文没他好,照样同他吵
就这样,在餐馆打着工,我就毕业了,毕业后在夏威夷公共电视台做工程师。
我去的第一天,一个美国人第一句话就踉我讲:你们为什么不回到自己的国家工作,偏来美国同我们挤?他的脸上是一副很优越的样子。我就盯住他,微笑着悦:"因为你们美国人大笨了,没有人才,只好花钱请我们来。"
他翻翻眼皮,停了一下。又不甘心地拿出个东西,问我是什么。我就告诉他这是什么系统。只换几个零件。他一下子愣在那里了,我就对他讲:这东西很简单,在我们国家
高中生都学过,都会做,你在美国是工程师,怎么倒不会了呢?
第二天,大家开会研究一项设计的工作,这个设计工作是属于总工程师的职责,借是我很熟悉的领域,我就讲了一些经验。他在一边听到了,就插嘴说:这是总工程师做的,你又不是总工程师。我对他又笑了笑:我当总工程师的时候,如果你还在这个公司就自动离职好不好?他撇撇嘴说,你就试试吧。
一年半以后,我真的当了总工程师。公司的人事任命都贴在墙上了,他还不相信。我说明天会有一个PARTY欢送你。他只好辞职走了。
夏威夷公共电视台成立27年,我是第一位华裔员工,第一个华裔总工程师。我在那些美国人面前,特别是在那些有种族优越感的白人面前,从不弯腰。英文没他们好,照样同他们吵。
我同一些美国人讲:公元2000年,美国人要靠着中国人吃饭。美国的大空船靠谁飞上去的?中国人!在太空总署1200个工程师中,有500个是华人。如果这500个人一起全撤出来,你看美国的太空船还能飞上去?太空船上挂美国国旗,实际也应该挂中国国旗嘛!他们听了都不吱声。
拼"死"的纪录片
实际上。我也喜欢同亲近的朋友聊天,也喜欢写点东西,抒发感情嘛。一个人如果有很丰富的感情。却不能表达,你说这该有多痛苦!仅仅搞电视的电机方面,我一定不会满足。我还希望自己直接制作一些片子。
在夏威夷的时候,我制作过一个纪录片。那时候夏威夷发现了第一个艾滋病患者,各媒体都去采访。过了一个多月,这个消息就不见了。不新鲜了嘛。可我一直追踪着他,差不多有两年半,直到他死。
在他的存活期还只剩下一个月的时候,我密切地关注着他,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我天天同医生通电话。为了这个片子,我还同一个护士"拉关系",请她吃饭,送她小礼物。我每天把车子加满了油,一个摄像机就留在车里。我的车总是车头朝外。可以直接开出来。怎样走最快,路线也设计好了。
突然有一天,医生打来电话,让我五分钟内赶到。后面的话还没完,我拔腿就跑。飞也似地把车开到医院门前,车子丢在路旁,人就直接冲到了病房。病人已奄奄一息了,看见我,庄向我笑一笑。我隔着玻璃拍摄,大概八九分钟的样子,人就死了。我把全过程都拍摄下来,一直跟拍到太平间,把尸体放进箱子里,"砰"的一声关上,节目虽然而止。死亡就这样直逼观众的眼前。
这个片子我花的时间最长,也最满意。
当初我搞这个片子公司还反对,说这要槁到什么时候啊?可我还是坚持下来了。在电视放过后,教育部门就把它当作高中的教育节目。这个片子还得了一个奖。
还想再次飞翔
想问问我的家庭?简单,就是我,我太太,一个儿子,5个月了。
有太太,又有儿子,同以前确实不一样了。有些太过危险的事就要慎重了,责任多了嘛。如果儿子将来要去冒险,我会支持的。当然要尽可能地做好保护。他也要洗死尸?他会想到这个主意吗?如果他愿意,那我也会同意;不过,这只能限于体验生活,他要是说一辈子做这个,那我可不答应。
在夏威夷的时候,我喜欢飞滑翔翼。或者坐飞机跳伞,跳到海滩。中国同学听说了都来劝我说:你玩命啊!他们不知道。我只是喜欢这种感觉:你爬到山顶。众人都在你的脚
下。当你往下冲的时候,会有一刹那的紧张,但随之而来的.是极度的兴奋像潮水般地涌来,感觉棒极了!我已有很久没玩这类游戏了,我很想再度飞翔在蓝天!
我来美国时间不短了。我家里最早来的是我姐姐。机场送行时,我爸爸对她说:好好干,不要给中国人丢脸。然后是我哥哥,我爸爸的告别语是:好好干,骨头硬一点。最后轮到我,我爸爸的后是:好好干,赢过美国人!
我下班回家的路上,在开车的时候,过去的一幕幕会无声地在眼前浮现。这时,便有一点自豪感滋生出来。
——摘自《黑龙江晨报》 作者在写小说吧 好离奇呀!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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